男子打賞女主播74萬餘元,多次要求見面被拒後想要回打賞,法院怎麼判的?
有些人在觀看直播時,在網絡主播的誘導下出手大方,頻繁高額打賞,而當他們冷靜下來後卻後悔不已,那麼這些打賞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近日,北京一男子直播打賞後,認為女主播虛假許諾婚戀,構成欺詐,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平台和主播共同返還其打賞的74萬餘元。法院是如何認定的?
男子認為主播虛假許諾婚戀
構成欺詐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平時愛好觀看網絡直播,曾在某直播平台充值打賞460萬餘元,打賞過1000餘名主播,其中,他為一位叫「小五」的女主播打賞了74萬餘元。王先生稱如果自己在直播間刷禮物比較多,這位女主播就會點他的賬號名稱說要跟他「生猴子」,要陪他到老。
據介紹,直播間裏誰打賞的比較多,該主播就會說「我要跟他『生猴子』」。王先生認為主播這樣的語言,是想要跟他發展戀愛關係。他也與主播取得了直播間外的聯繫,經常跟主播發微信。
王先生稱,他向主播表達了想戀愛、結婚的意願後,主播沒有拒絕。但在王先生大額打賞後,主播態度大變,多次拒絕王先生的見面要求,而且聲稱只能做普通朋友,並最終不堪其擾,拉黑了他。
王先生認為女主播虛假許諾婚戀,隱藏住址並推脫見面,構成欺詐,訴至法院,要求平台和主播共同返還其打賞的74萬餘元。
法院認定女主播行為不構成欺詐
法院經審理查明,女主播並無直接要求或明確同意與王先生戀愛、結婚的話語,也沒有索要過打賞或其他財物。「喜歡」「愛」乃至「生猴子」等語言大量充斥於網絡空間,已非專屬於戀人的表達。王先生有長期使用平台打賞的經歷,應當對主播在直播間內的話語具有一定辨別能力,不應當因為主播在直播間感謝打賞的話而誤以為主播要和自己戀愛、結婚。
法院最終認定,女主播的行為不構成欺詐,對王先生的請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網絡直播打賞是用戶在直播平台通過充值購買虛擬禮物,贈送主播,以換取表演互動、情感認同或榜單排名的網絡消費行為。成年人對網絡主播的正常、自願打賞,是對主播和平台給予勞動服務的一種對價,合法有效,消費者事後是不能反悔要求返還的。
如果主播存在虛構身份,比如偽裝成富二代,承諾戀愛,或者通過色情誘導等非法方式獲得的打賞,以及打賞資金為犯罪所得的,就有索要回來的可能。但需要提供聊天記錄、直播錄屏、轉賬憑證等相關證據,具體的細節證明和行為定性需要法院來認定。
新規多維度整治直播打賞
執行實效如何?
今年4月,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新規共11條,多維度整治行業亂象。通知明確分級管控未成年人打賞行為,強制設置消費限額與提醒機制,嚴控榜單排名亂象。嚴禁誘導打賞,收緊主播打賞權限,強化異常打賞監測預警,同時暢通糾紛投訴渠道,引導大眾理性消費,淨化網絡直播環境。
在網絡直播打賞新規出台一個多月後,記者觀察發現很多網絡平台都能夠按照新規要求,對打賞設置以及驗證提醒等功能進行了升級改造,但同時也發現仍有一些平台對新規要求的落實流於形式。
用戶首次打賞,平台應主動設置打賞限額。
新規要求,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
記者登錄某網絡直播平台時發現,從初次註冊登錄,到進入直播間,以及在充值打賞的整個過程中,平台對於打賞限額在頁面中並沒有明顯的設置提示。
隨後,記者又諮詢了另一個網絡直播平台客服。客服表示,直播間按鍵裏有禮物消費管理按鈕,可以自己設置單日禮物的消費提醒額度。「僅是消費提醒功能不影響後續再送禮的。」
記者看到,大部分平台對新規中要求的「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開始重視並執行,還有部分平台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
未成年人瞞着家人大額打賞的情況,仍缺乏必要驗證手段。
此外,本次新規的一大特點是專門完善了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記者觀察發現,在現實生活中,不乏一些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綁定支付賬戶,瞞着家人給主播進行大額打賞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目前仍缺乏必要驗證手段。
某網絡直播平台客服表示,「因為我們不知道實際使用的人到底是大人還是小朋友,只能家長去限制他的支付方式,就是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要限制一下。」
如何核驗如何精準識別,缺乏統一標準。
記者了解到,在實際操作中,如何核驗「監護人同意」、如何精準識別「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人賬號打賞」,還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與法律指導,這就需要監管部門牽頭制定統一的核驗標準,推動平台建立常態化的排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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