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證監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八部委,正式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指出,境外機構未經批准在境內經營證券、期貨、基金業務屬非法跨境經營,必須依法取締。整治對象包括老虎證券、富途、長橋等境外機構及其境內關聯主體,以及提供營銷、開戶服務的互聯網平台和自媒體。
核心措施包括:禁止境外機構在境內進行營銷招攬、處理交易指令及資金劃轉;設置兩年集中整治期,期間僅允許存量投資者單向賣出並轉出資金,禁止新增買入;整治期滿後須全面關停境內網站及交易軟件。嚴重違法者將被調查處罰,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
此次行動旨在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引導投資者透過港股通、QDII等合規渠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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