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昨日(5日)下午接獲元朗區一村屋單位戶主報案,指單位於前日(4日)晚上遭人潛入爆竊,損失一批手錶、飾物及現金等財物,合共約值5萬元;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初步相信匪徒沿村屋外牆水管爬上一樓露台,經無上鎖門露台門潛入搜掠,得手後經原路逃去。人員隨即展開情報分析,並翻查附近一帶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迅速鎖定疑犯身份。同日晚上,元朗警區刑事部聯同元朗分區特遣隊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41歲涉案非華裔男子,並在其租住賓館內起回部份失物,包括現金、首飾珠寶及典當失物的當票。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張婷婷今日(6日)講述案件詳情時表示,被捕男子報稱無業,將被暫控「入屋犯法罪」,明日(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被捕人是單獨犯案,暫時未有證據顯示有同黨嘅參與,正追查他有否涉及其他爆竊案。
警方呼籲市民,不論外遊或外出工作,切記鎖好門窗,若居住大廈或附近正進行棚架工程,更要留神及警惕單位保安,可考慮加裝窗花、具警報功能感應器或閉路電視。市民如果發現可疑人物,請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會特別針對爆竊黑點加強巡邏,重申「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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