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黃書店「一拳書館」涉嫌於去年6月違例舉辦棟篤笑興趣班。男負責人龐一鳴及公司被食環署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被告否認控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莫子聰不接納辯方指書館的平地表演不屬「舞台表演」的辯解,裁定罪成,最終判處罰款共6,000元。
被告龐一鳴(51歲)及鳴動教育有限公司。莫官在裁決時引述各被告承認事實,指兩名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在2025年6月25日看到「一拳書館」發布的Facebook帖文,得知該書館計劃舉辦「Standup Comedy第三屆101畢業表演」,於是報名。同年6月29日當天,該署人員喬裝觀眾到達書館,在場有50名觀眾,另有6名嘉賓先後講笑話、配合肢體動作,以幽默方式分享生活趣事。
有份喬裝的一級衞生督察許漢森(音譯)昨日以控方證人作供,莫官裁定他誠實可靠,接納其供詞。
辯方則在結案陳詞指出,控罪寫明「舞台表演」,但辭典定義「舞台」為高於地面的平台,辯稱書館的平地表演不屬「舞台表演」。莫官反駁,雖然每一法律用字有其特定意義,但認為辯方對「舞台」一詞定義過窄,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立法目的。
莫官解釋,《條例》目的是保障所有娛樂形式的觀眾安全,只要活動同樣能吸引觀眾出席,就不必理會是否有字面意義上的舞台,裁定控方足以證明控罪,最終判兩被告罪成及各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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