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黃書店「一拳書館」涉嫌於去年違例舉辦棟篤笑興趣班。男負責人龐一鳴及書店公司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日(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莫子聰不接納辯方指一拳書館的平地表演不屬「舞台表演」的辯解,裁定罪成,最終判處罰款共6000元。
被告龐一鳴(51歲)及鳴動教育有限公司,被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莫官在裁決時引述雙方承認事實,指兩名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在2025年6月25日看到一拳書館發布的Facebook帖文,得知該書館將舉辦「Standup Comedy第三屆101畢業表演」,於是報名。6月29日當日,兩人喬裝觀眾到達書館,在場有50名觀眾,另有6名嘉賓先後講笑話、配合肢體動作,以幽默方式分享生活趣事。
有份喬裝的一級衞生督察許漢森(音譯)今日以控方證人作供,莫官裁定他誠實可靠,接納其供詞。辯方則在結案陳詞指出,控罪寫明「舞台表演」,但辭典定義「舞台」為高於地面的平台,故此一拳書館的平地表演不屬「舞台表演」。莫官反駁指,雖然每一法律用字有其特定意義,但認為辯方對「舞台」一詞定義過窄,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立法目的。
莫官解釋,《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目的是保障所有娛樂形式的觀眾安全,只要活動同樣能吸引觀眾出席,就不必理會是否有字面意義上的舞台,故裁定控方足以證明控罪,最終判兩被告罪成及各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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