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建造學院時任導師及其友人,涉嫌在採購時隱瞞物料供應商由二人操控,分別誤導其僱主以獲取訂單。案件今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至6月30日再訊,兩被告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利智超(34歲,香港建造學院時任工藝導師)及姚智中(32歲,The Lab (Asia) Limited(The Lab))主管,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利智超於案發時受僱於建造業議會,在香港建造學院教授焊接課程。他須根據建造業議會的採購政策,採購所需物料,並多次建議建造業議會向御智(香港)有限公司(御智)索取報價。控罪指,利智超涉嫌於2023年7月至9月期間,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即在建造業議會的電子採購系統電腦輸入資料,訛稱自己就推薦向御智索取報價並無任何利益衝突,意圖誤導建造業議會。
同案被告姚智中,於案發時是本地物料檢驗實驗室The Lab主管,職責包括為公司採購材料。他於2023年7月向The Lab推薦將御智列為公司的認可供應商。控罪指,姚智中涉嫌於2024年1月至7月期間,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利益衝突申報表,訛稱自己與The Lab有商業往來的商戶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意圖誤導The Lab。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是中學同學,二人創立御智,並涉嫌安排另一名中學同學登記為御智的唯一股東兼董事,以隱瞞二人是該公司的實際東主,以及他們在當中擁有的利益。調查又發現,御智於案發期間從建造業議會及The Lab分別取得兩張及10張訂單,涉及款項共逾20萬元。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