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對伊朗的軍事行動迎來關鍵法律節點。總統特朗普根據美國《戰爭權力法》、在緊急情況下未經國會授權對伊朗發動戰爭,60天期限於5月1日屆滿,需要尋求國會授權繼續作戰,否則須停止軍事行動。然而特朗普政府一方面辯稱美伊停火期不應計入時限,另一方面宣布「美伊敵對行動已結束」,企圖繞過國會授權。但媒體指美國仍在執行對伊朗港口的封鎖,而根據國際法,封鎖被視為一種戰爭行為。伊朗總統佩澤希齊揚亦指責美國在停火期間持續實施海上封鎖,實質上是「軍事行動延伸」。
在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規定,總統在未經國會授權情況下將美軍投入「敵對行動」後,須在48小時內通知國會,且行動最長不得超過60天。2月28日美以聯合打擊伊朗當日,美軍行動即告開始,特朗普於3月2日向國會發出正式通知。
防長勝利宣言被指誇大其詞
美國防長海格塞斯4月30日在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聽證會上辯稱,美伊臨時停火於4月7日生效,意味60天法律期限已「暫停或中止」,特朗普政府現時無需就此尋求國會授權。民主黨參議員凱恩反駁,表示並不認為相關法規會支持這種解讀,警告這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問題,「我們有嚴肅的違憲擔憂」。參院民主黨人已5次推動就限制總統戰爭權力的議案進行投票,要求特朗普結束對伊軍事行動,並在進一步採取軍事行動前必須獲國會授權。
有共和黨議員認為停火期不應計入60天期限內,但部分共和黨人主張對伊朗軍事行動應遵守法律規定的期限。共和黨參議員柯蒂斯曾表示,若無國會批准,他將不會支持在超過60天時限後繼續軍事行動。
海格塞斯在聽證會上還面對議員狠批,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資深民主黨成員里德說,海格塞斯對於美國在伊朗取得軍事勝利「誇大其詞」,沒有向特朗普匯報真實的戰爭狀況,現在根本遠遠稱不上勝利,油價節節高升之際,美國公民被迫為一場並不支持的戰爭承擔成本。
特朗普政府一名高級官員4月30日則宣布,美國認定與伊朗自2月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結束。該官員指出,自4月7日以來,美伊之間「未再發生任何交火」,因此根據《戰爭權力法》,敵對行動在法律上已結束。分析指出,此說法旨在繞過國會對戰爭授權的審批程序,從而確保白宮在中東的戰略部署不因法理時限而中斷。
伊總統:封鎖是軍事行動延伸
佩澤希齊揚於社媒X發表聲明,直指美伊雙方目前雖處於停火,但美國在停火期間仍對伊朗港口實施海上封鎖,本質上是「軍事行動的延伸」。他於帖文中表示,伊朗已展現出和解與寬容,但美國卻以海軍封鎖為名,繼續對伊朗實施軍事行動的延伸,他強調「無法容忍這種壓迫性做法一直持續」。
伊朗外長阿拉格齊5月1日在社媒發文說,美國國防部公布的戰爭支出數據不實,美國當前因相關軍事行動所承擔的直接成本已達到約1,000億美元(約7,834億港元),是官方公布數字的4倍,美國納稅人所承受的間接負擔正持續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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