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起根據《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等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首日巡查執法,截至昨午5時共進行137次巡查,並就違例吸煙發出1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就「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香港文匯報記者直擊其中一名男子在金鐘吸食加熱煙,碰上控煙酒辦人員被斷正而被票控。控煙酒辦主任林文聰指出,執法人員一旦發現市民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的另類吸煙產品,會即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倘管有的另類吸煙產品數量超過法定限額,最高可被檢控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呼籲吸食另類煙人士盡快戒煙。●香港文匯報記者 崔瀅
控煙酒辦人員昨早在金鐘一帶高調巡查及派發傳單宣傳,大部分市民也表示清楚並支持新規定,而控煙酒辦人員在派發傳單的過程中,發現一名身穿橙色T恤的男煙民在吸食加熱煙,隨即上前截查。涉事男子見有人員走近時神情錯愕,表示不知新法例昨日生效,控煙酒辦督察其後將該名男子帶到海富中心進行票控,並沒收其另類吸煙產品。
管有另類煙品即時罰款
林文聰指出,新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若管有少量會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超過一定數量則屬「增責因素」,一經檢控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見表)。他強調,執法人員巡查時如發現有人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會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不會作出警告。
他補充,若有人在法定禁煙區內吸食另類煙產品,會同時觸犯「禁煙區吸煙」及「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兩項罪行,可被合共罰款6,000元,即每項定額罰款3,000元。執法人員有權要求違例者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提供聯絡方法、檢取證物,如有人妨礙執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
加強口岸及旅客中心宣傳
今日是內地五一勞動節黃金周首天,將有不少旅客訪港,或會有旅客違法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林文聰指政府已從年初開始進行大量宣傳工作,包括在電視、電台、公共交通工具、地鐵站、巴士站投放廣告,透過傳媒訪問及簡介會說明法例要求。控煙酒辦督察並走訪全港18區宣傳,以及與旅遊業監管局、海關、旅發局合作加強口岸及旅客中心宣傳,並獲深圳市衞健委及口岸辦協助於內地口岸電子屏發布資訊,同時在航班上廣播新措施,相信宣傳有效。他並強調泰國、新加坡分別於2014年及2018年禁止另類煙產品,均未影響旅客到訪意願,香港的旅遊吸引力不會因控煙措施而受影響。
他表示,煙草商經常誤導公眾,宣傳這類產品屬於「減害」、「低害」產品,但事實上世界衞生組織已多次表明,電子煙及加熱煙這類另類吸煙產品並非有效的減害產品,也不會幫助戒煙,而這些另類煙的設計及推廣手法也是針對年輕人,讓年輕人更易使用這類產品,從而對尼古丁成癮,繼而讓下一代成為吸煙人士。
對於有社交平台銷售另類煙情況,他表示衞生署及相關執法部門一直透過加強巡查、網上監察、部門情報交流及聯合行動打擊違法銷售及入口,未來會繼續主動監察網上渠道,並對違法個案作出檢控,以保持法律震懾力。
他重申,香港2022年起已立法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入口、製造、宣傳、售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至今已實施4年,市面上並無合法渠道取得這些產品,新規定非額外要求,而是進一步完善規管,守護下一代防止年輕人尼古丁成癮。
他最後呼籲仍在使用電子煙或加熱煙的人士盡快戒煙,可致電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由專業護士提供輔導、藥物或中醫針灸等免費戒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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