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消防處打擊非法燃油轉注特遣隊前日(28日)進行針對性打擊非法加油活動的行動,於筲箕灣搗破一個非法加油站,共檢獲約1,300公升柴油,市值約4.8萬元;消防處已將涉案柴油檢走,並會向法庭申請充公。行動中,消防處人員發現一批入油工具,一名男子涉嫌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危險品條例》及《危險品(管制)規例》,將被檢控。
消防處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由於非法加油站並非根據國際廣泛認可的安全標準興建,亦未有裝設加油站專用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一旦發生火警,可造成人命傷亡,及導致財物損毀,後果非常嚴重。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可透過消防處「火警危險電子投訴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擊』舉報眼」或24小時舉報熱線5577 9666作出舉報。
另外,香港海關緊密與消防處互通情報及合作打擊,去年共採取25次聯合行動,今年首季已採取18次行動,檢獲約2萬公升未完稅汽油、7萬多公升非法柴油。14人被捕,並檢獲8輛將油缸改裝作入油的車輛,包括2架私家車及6架貨車。
另外,今年首季,消防處接獲375宗舉報個案,搗破140宗個案,及檢獲36萬公升燃油,數量已等同上年半年的個案。
七人車在市區派「鬼油」
海關表示,留意俗稱「鬼油」(非完稅燃油)的種類由以往的柴油變為汽油,亦更為「碎片化」,出現以貨車或七人車,以小量形式四處「派油」的情況。
香港海關關長陳子達早前表示,非法油站存在火災隱患,過往集中在偏遠地方,現在明顯已擴展到市區,政府非常重視。他說:「我們有很好的情報網,也歡迎市民舉報,若市民見到在市區有非法燃油轉注情況,第一時間向我們舉報。(非法轉注油站)不是真的大家想像的『通街都是』,不會是這情況,一單都嫌多,我們見到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我們也有很有力的遏制措施,除了刑責之外,相關車輛海關會進行檢取和向法庭申請充公。」
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19條,任何人為提供受管制物質以供轉注入汽車油缸的業務的目的,而在任何處所之內或之上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即屬犯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其後每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
《危險品條例》規定,柴油的一般豁免量為500公升,汽油的一般豁免量為25公升。任何人士如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超過豁免量的危險品,均須領有消防處根據《危險品條例》所發出的牌照。
另外,《應課稅品條例》規定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汽油,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非法出售即使已完稅的燃油亦屬違法,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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