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相對於白領一族,基層勞工的加班模式更直白,是實打實的在崗位上超時工作。現職酒樓部長的李女士僱傭合約上訂明的每日工時是11小時、每周休息一天,是紙上承諾,與現實謬以千里。她任職的酒樓不設早市,中午11時上班,按合約規定晚上10時收工,惟晚間常有酒席,工時12小時至12.5小時是家常便飯。在人手緊絀的當下,基層員工缺乏議價能力,只能一人扛起兩人的工作。相比之下,飲食業僱員在意「飯碗」多於工時,擔心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令酒樓成本隨之上升而倒閉。
節假難陪家人 戲言如「斷六親」
雖然李女士所屬的酒樓會記錄員工加班時數,累積後以補假方式補償,但節假日正是酒樓生意最好之時,往往最難請假,與子女錯峰放假,相處時間銳減。李女士戲言從事飲食業如同「斷六親」,「沒辦法陪小朋友,見面機會很少。」但其家境不算寬裕,需要工作維持開支,因此錯過孩子成長階段,心中一直有遺憾,「所以我有時做了一段時間,便會選擇離職休息,多陪陪家人。」
在不同酒樓辭職又入職,健談、喜與人交流的李女士始終眷戀飲食業,「我常告訴自己,一定要敬業樂業才能做好這份工作。」
對於訂立標準或最高工時,李女士有所保留,坦言自己較認同多勞多得,亦傾向透過加班加薪,她說:「現時已有最低工資,若加上標準工時規定,以現在的物價水平,根本無法平衡生活開支,即使工作舒服一點,但生活上會比較緊張。」再者,若工時減少,可能令排班更加緊張,酒樓或縮短營業時間,導致午市與晚市難以兼顧,生意更難維持。
工友:「標時」是雙刃劍
從事飲食業逾20年的陳小姐現於酒樓任職,僱傭合約規定每日工時10小時、每周工作6天,一般無須加班,但若計上通勤,一天實際花在工作及往返上的時間,往往接近12小時。她表示,飲食業最忙往往在假期,從入行開始便明白節假日難以陪家人吃飯,只能自行調整作息,例如提早用餐,不一定趕「正點」,「初入行時覺得辛苦,做久了便已習慣。」
陳小姐坦言,標準工時是雙刃劍,反累工友失掉飯碗。「正職工友往往已有做9句鐘至10句鐘的心理準備,也不會在意工時多一個鐘,最重要還是看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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