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宏志閣因本身未被大火直接波及,樓宇結構未損毀,此前一直未獲納入香港特區政府於今年2月公布的宏福苑火災受影響居民長遠安置方案之中。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指出,因應「解說專隊」過去成功接觸99%宏志閣業主,約77%人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政府決定,若最少75%的宏志閣業主在今年6月底或之前確認將其業權售予政府,目前為七座受災大樓提供的方案亦會開放予宏志閣業主申請,宏志閣共248個單位的估計總收購成本約是10億元。惟若最終少於75%的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
●香港文匯報記者 姬文風
目前約77%初步有意出售
黃偉綸表示,宏志閣雖然未被大火損毀,但不少業主對日後須面對種種複雜問題,而且充滿不確定性表示憂慮,包括難以估計何時可以遷回宏志閣居住,以及須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亦要另行聘用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並承擔相對高昂的維修費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
他亦引述不少宏志閣業主表示,火災後存有心理陰影,不想搬回原來的住所居住;亦有業主擔心宏志閣物業價值會有所減損,而且未來如果要賣樓,買賣手續亦會面對不少難以克服的困難。
此外,宏志閣修葺工程複雜程度超乎預期,「現時該大廈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加上要開闢緊急車輛通道,以及重修消防系統和中央石油氣系統、水電設施等,在今年內要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採購程序,以及相關保險安排的機會極微。」
經考慮相關原則及審慎平衡各項因素後,政府決定以早前向餘下七座(A至G座)提出收購業權方案中的同一價格收購宏志閣業權,即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10,500元。整個安排跟之前適用於A至G座的方案內容基本一致,包括為業主提供的多元選項,如現金收購方案、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樓換樓」安排。在出售業權後的兩年內,業主亦將符合「綠表資格」,可以在第二市場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在6月30日或之前,如果有不少於75%的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業主。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黃偉綸進一步解釋,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宏志閣業主,可以第一批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下選樓。至於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他們須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該信件。
10月中旬前簽買賣協議
最後,政府會安排接受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相關《買賣協議》。房屋局的「解說專隊」即日起會接觸宏志閣各戶業主,清晰解說長遠方案的各項內容細節,並解答各項問題。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補充,「解說專隊」自3月2日開始已接觸到99%的A到G座居民,其中75%打算接受政府的收購建議,24%還在考慮當中,只有1%暫時不打算接受收購建議。宏志閣方面,有77%打算接受,14%暫時仍在考慮,9%目前不打算接受建議。
被問及75%的門檻如何界定,黃偉綸指,若四伙當中有三伙同意出售業權,相信已是相當高度的共識,此門檻有一定的合理性。若有業主堅持不出售其業權,黃偉綸表示,不排除在稍後階段通過立法手段收回餘下單位,「但我強調這是遲一階段的事,這刻我們專注於『你情我願』的方式……我們的收購價錢亦是遠高於宏福苑在受災前的價格,是有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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