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欄公示了紹興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紹興軌道交通集團」)「9.13」軌道交通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案的行政處罰結果。
2025年9月13日23時25分許,紹興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返場維修的空載列車,在檀瀆站開往豆姜站下行區間與4名保潔人員發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
2025年12月,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公布了《紹興「9·13」軌道交通2號線列車撞擊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涉事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從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等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紹興市「9·13」軌道交通2號線列車撞擊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複》和《紹興市「9·13」軌道交通2號線列車撞擊事故調查報告》,紹興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依據相關規定,處罰檔次二檔,裁量幅度二檔。鑒於造成了嚴重社會影響,符合《浙江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細則》附則第二條第(五)項,應當依法從重處罰的規定,紹興市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壹佰壹拾伍萬元整(¥1150000.00)的行政處罰。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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