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衞生署今日(24日)要求持牌中藥材批發商「中國紅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紅)和「明日靈芝藥業有限公司」(明日靈芝)立即從市場收回兩批中藥材「檳榔」(批次編號:241201及0162509009-01),因為涉事批次樣本被驗出黃曲霉毒素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
衞生署在進行恆常的市場監測時,取得上述樣本。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檳榔」(批次編號:241201)每千克藥材樣本含39微克總黃曲霉毒素和29微克黃曲霉毒素B1,超出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即每千克上述中藥材含不多於10微克總黃曲霉毒素及5微克黃曲霉毒素B1)。而「檳榔」(批次編號:0162509009-01)每千克藥材樣本含8.8微克黃曲霉毒素B1,同樣超出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而其總黃曲霉毒素含量則符合上述標準。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紅於去年一月從中國內地進口80包受影響批「檳榔」次到香港,每包600克;明日靈芝則於去年10月和12月從中國內地進口共30包受影響批「檳榔」次到香港,每包同樣600克。署方正追查有關中藥材的分銷情況,暫時沒有接獲有市民服用上述中藥材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呈報。
中國紅(電話:2857 6600)及明日靈芝(電話:6222 7696)已分別設立熱線接受市民查詢回收事宜。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案件和密切監察相關的收回情況。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3個月。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可能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採取紀律行動。
衞生署呼籲市民若曾購買受影響批次的中藥材,應立即停止使用。曾使用上述中藥材並感到不適的市民,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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