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月香
三個月前的一個傍晚,下班騎車經過十字路口,正趕上紅燈。我捏了剎車,一隻腳撐在地上,百無聊賴地抬頭,然後愣住了。西邊天際,一輪落日正緩緩沉入樓群的縫隙,橘紅色的光鋪了半邊天,彷彿有人打翻了一整罐蜂蜜。雲被染成琥珀色、玫瑰色,還有那麼一點紫,層層疊疊地鋪開。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已經很久沒有認真看過落日了。
綠燈亮了,身後的電動車按着喇叭從我旁邊衝過去,自行車叮叮噹噹繞過我。所有人都急着回家,急着趕赴下一場約會,急着把這一天過完。沒有一個人停下來看一眼天空。我本該也一擰車把衝過去的,可不知為什麼,腿沒有動。我索性把車推到路邊,支好,站在人行道上,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
太陽落得比我想像的快。剛才還懸在樓頂,一轉眼就只剩半邊臉,再一眨眼,只留下一道金邊。暮色從東邊漫上來,宛如一盆清水一點點稀釋掉濃稠的橘紅。整個過程不過五六分鐘,安靜極了,也從容極了。我忽然覺得,太陽其實一直在給我們上課,它從來不急,不爭,不因為今天還有多少人沒看夠就賴着不走。它把天空讓給暮色,把寧靜讓給夜晚,退得乾乾淨淨,卻讓黃昏成為一天中最溫柔的時刻。
我們很少這樣做。我們總覺得「讓」是認輸,是耽誤,是浪費時間。開會要爭,開車要搶,連排隊都要算計哪一隊走得快。我年輕時也是這樣,恨不得一天掰成兩天用,錯過孩子第一次走路時他望向我卻沒人回應的那一眼,錯過父親在電話裏那句憋了很久的「注意身體」。有一年去爬山,為了趕在天黑前多走幾個景點,一路小跑,結果到了山頂,晚霞正好散了,我反而因為趕路錯過了最不該錯過的東西。
從那以後,我慢慢學會了一件事:有時候,「讓路」才是真正的趕路。不是放棄,不是偷懶,而是你清楚地知道,此刻有比埋頭往前衝更重要的事情。就像那個黃昏的路口,如果我衝過去了,可能只是早到家五分鐘,刷五分鐘手機,什麼也不會留下。可我停下來看了那場落日,才發現腳步停了,心裏的路反而通了。
現在,我每天黃昏前都會習慣性地看一眼西邊的天空,只要落日正好在那裏,就停一停手裏的活,走到窗邊站三分鐘。就這麼一會兒,我什麼也不做,只是把路讓給光,讓給風,讓給那個從忙碌裏短暫逃出來的自己。讓完路之後,再回頭做手頭的事,反而覺得腳步輕快了許多。原來,心裏裝過一場落日的人,是不怕天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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