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特區政府致力從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和產業化五大方向推動本地體育發展,並由港協暨奧委會發布體育總會須遵守的管治守則,從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運動員選拔、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會籍管理及一般行政事務六大範疇提供指引。港協暨奧委會現已和各體育總會逐步實施守則,協助各體育總會於2026年底前全面執行。截至今年3月31日,已有39個體育總會(約佔總數46%)符合八成或以上的「核心管治能力指標」。港協將繼續跟進各體育總會的進度。
立法會文件提到,港協暨奧委會預計於2027年年初總結各體育總會執行《守則》的情況,並向機構管治水平達標的體育總會發出確認證書。此外,康文署日後向體育總會發放「體育資助計劃」整筆撥款時,會考慮體育總會是否持有港協發出的確認證書。如體育總會未能提供顯示其管治水平的確認證書,其撥款資助將有機會被扣減。康文署在制定撥款扣減機制時,會充分考慮運動員出賽和訓練的需要,並在落實有關安排的細節後通知各體育總會。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強化香港體育總會機構管治的最新進展。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提出,如體育總會未有港協暨奧委會發出的確認證書,會否影響運動員訓練和出賽,特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回應,不希望影響運動員出賽,由於距離全面執行守則尚有半年時間,相信體育總會可做到達標。
立法會議員葉傲冬關注體育總會沒有確認證書時,康文署批出撥款資助的準則規定。羅淑佩表示,原則上會盡可能找出不達標的問題,並由港協暨奧委會協助解決。不過假如到明年初沒有證書,的確如文件所述康文署會考慮減撥款,但會再考慮情況,強調做法非馬上一刀切削減資助,因做法不切實際,必須考慮到運動員情況。
港協暨奧委會自去年1月起舉辦多個簡介會,讓各體育總會充分了解《守則》內容,協助他們以管治水平指標評估自身管治水平及制訂執行計劃,包括向體育總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和專業會計服務。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