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卓堅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全國政協委員
作為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香港的資本市場於可持續匯報的相關規定上領先全球。早於2024年底,政府推出的《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布的《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即HKFRS S1及S2),為建構完善的可持續披露生態圈打好根基。時至今日,香港已經開始「超前部署」,着手建構可持續鑒證的監管框架。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就有關框架進行的公眾諮詢剛於上月底完結,作為香港可持續匯報準則的制訂機構,香港會計師公會非常支持有關諮詢。
我們除了與會財局會面外,於年初舉辦了兩場會員論壇,及組成兩個焦點小組,重點收集多個委員會成員的意見,並於上月底向當局提交正式的回應。筆者想藉此平台,向各位讀者分享公會就諮詢所提交的回應重點。
可持續鑒證宜循序漸進
妥善的財務匯報是企業彰顯透明度之根本,而為有關匯報進行鑒證,則是重要的把關工作,確保匯報準確反映企業實況,並且符合準則。可持續匯報則是傳統財務報告的延伸,披露企業在綠色發展領域的進展,為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的重要參考。即使可持續匯報符合國際準則,我們亦需要確保有關的匯報如實反映企業實況,防範「漂綠」行為。因此,我們非常支持香港建立一個清晰、具公信力而且與國際接軌的可持續鑒證監管框架,維持市場信心。
根據政府《路線圖》,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將會於2028年起按照《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強制進行可持續披露。為配合《路線圖》及環球市場趨勢,我們支持上述披露均需要取得獨立鑒證。
然而,筆者認為這只是提升投資者信心的第一步。當然,考慮到不同規模的企業,其匯報水準及資源均有所不同,因此在推動可持續鑒證制度的同時,加強市場的能力建設亦十分重要。對企業而言,提升對可持續披露準則的理解,並加強在數據管理、內部監控及企業管治方面的培訓,將有助企業建立更完善的匯報制度,從而為未來接受獨立鑒證做好準備。另一方面,對提供鑒證服務的專業人士及機構而言,亦需要深化其對可持續鑒證準則的理解,包括鑒證方法、專業判斷及證據收集等要求。同時,加強在相關專業道德及質素管理方面的培訓,從而提升整體鑒證質素及市場信心。
我們亦建議監管機構應投放更多資源,讓企業認識有關匯報取得獨立鑒證的重要性與價值,鼓勵企業自行取得鑒證,同時降低監管成本。
會計師為提供可持續鑒證的人選
隨着可持續匯報及鑒證在港資本市場勢在必行,延伸的問題是,這些服務應該由誰來提供?有關服務並非只屬諮詢性質,而是一個全面的鑒證流程,涉及機構管治、內部監控、專業操守及獨立性等考量,並需要對企業披露的數據及資料進行檢視和驗證,從而作出專業判斷。同時,現時可持續披露與財務報告的關連性逐漸加強,例如企業開始根據《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的要求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對企業財務表現的潛在影響、減碳轉型涉及的投資及成本安排等。
在上述背景下,一直為財務匯報提供鑒證服務的會計師,便順理成章,成為鑒證可持續匯報的最理想人選。雖然市場上有不少專業人士及機構能為可持續匯報提供鑒證服務,惟筆者認為會計師仍然具有優勢。因為其處理財務匯報的豐富經驗,並長期按照嚴謹的鑒證準則進行審計工作,熟悉證據收集、風險評估及內部監控等專業程序,亦一直在嚴格的專業操守及獨立性框架下提供專業服務,所以絕對有助提升可持續鑒證的質素及公信力。
可持續匯報及鑒證的合規要求陸續實施,將帶動相關的服務需求增加。為確保質素,我們建議監管機構可參考會計師資歷評核的框架,考慮引入正式的評核與資歷機制,以確保從業者進行可持續鑒證工作的專業能力。
同時,隨着企業的可持續披露與財務資料日益相互連結,鑒證服務提供者除具備可持續匯報及鑒證專業知識外,亦應具備足夠的會計及財務匯報知識,以有效評估披露資料之間的一致性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作為香港會計專業的法定機構,公會進行一系列工作,為企業及專業人士提供相關培訓、持續專業進修(CPD)及技術支援,協助市場逐步建立可持續匯報及鑒證的專業能力,同時亦會適時配合監管機構以建立相關專業資格及考核制度,為有意從事可持續鑒證服務的人士提供清晰的專業發展路徑。此外,公會亦將繼續推動業界交流及倡導最佳實踐,促進會計業界以及其他涉足可持續發展業務的專業人士對可持續匯報及鑒證準則的理解與應用。
可持續鑒證監管制度將會是提升香港可持續資訊的可信度、一致性及質素的重要一步。筆者期望,相關的細節可盡快落實,並期望與各界繼續緊密合作,為香港建設更完善的可持續披露生態圈,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加穩固。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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