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總務省最新勞動力調查顯示,2025年日本65歲以上高齡就業人口已達破紀錄的930萬人,就業率達26%。厚生勞動省同期的另一份報告顯示,65歲以上的僱傭確保措施幾乎已實現全覆蓋,亦有34%的日本企業已實施70歲以上就業確保措施,「退休」在日本的定義正愈來愈模糊。在高齡化社會勞動力不足的背景下,愈來愈多日本長者選擇繼續工作,既有政府推動的原因,亦反映物價上漲背景下,養老金收入不足,長者面臨經濟壓力的現實。
日本的「延遲退休」有兩種形式,其一為「工作延長制度」,即員工忽略退休年齡,繼續維持原有工資和工作內容;另一種類似返聘制度,即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後,重新與企業簽署合同,以合同工形式繼續工作。雖然這種工作形式的工資會降低,但老年人可同時領取養老金和合同工資。
提高法定退休年齡 紓勞動力不足
日本政府為解決勞動力不足的問題,不斷推進制度改革。2013年,日本修訂《高齡者僱傭安定法》,明確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只要員工仍有工作意願,用人單位應繼續延長僱傭,目標在2025年4月將企業義務僱傭年齡提高到65歲。2021年4月,該法進一步修訂,將「努力義務」擴展至70歲,鼓勵企業保障老年人的就業機會。
但高齡者持續工作並非出於自願,一名69歲的高齡工作者受訪時說,「任何人在工作中死去都會非常悲哀,沒人應工作到最後一刻。」有專家分析稱,大部分選擇工作的長者均是由於養老金不足以應付持續上漲的物價。根據日本政府的數據,65歲以上男性平均月養老金約15萬日圓(約7,500港元),僅能勉強維持收支平衡,一旦遇上疾病或物價波動,收入有限的長者便難以應付,尤其是獨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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