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依法對7家電商平台「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7家電商平台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時,對7家平台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有關7家平台企業為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餓了麼,現淘寶閃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淘寶)、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天貓)7家電商平台作出相應處罰。
該總局指出,經查,上述7家電商平台對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審核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與轉單平台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採取必要措施;7家電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負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但未全面履行有關崗位職責。
已下架未經審核「幽靈店舖」
案件啟動調查後,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台立行立改,7家電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經審核的有關「幽靈店舖」,停止與相關轉單平台的餐飲轉單合作。
「幽靈外賣」是指沒有堂食場地的外賣商戶,透過租借證照、使用虛假地址及偽造門市照片等違法手段入駐外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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