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務院昨日公布,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澳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岑浩輝的建議,決定免去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早前戴建業因個人原因向岑浩輝提出辭職請求。岑浩輝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除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岑浩輝指出,自本屆特區政府就職以來,戴建業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和工作部署,率領經濟財政司工作團隊依法施政、擔當作為,推動經濟財政範疇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對於戴建業為澳門特區發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自己予以衷心感謝和充分肯定。
岑浩輝表示,特區政府正着手跟進新任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提名工作,適時提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在新任經濟財政司司長就職之前,行政長官將根據澳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使經濟財政司司長的一切職權。
戴建業昨日發表關於請辭司長職務的聲明,指因個人原因,早前正式向岑浩輝請求辭去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他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及岑浩輝在他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期間所給予的信任與支持,同時也感謝經濟財政範疇全體公務人員所作出的努力與配合。他將一如既往關心、配合、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以及澳門特區各項發展建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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