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昨日律政司以《「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為主題,舉辦的國安法律論壇設有兩場座談環節,匯集來自不同業界的專家以及學者討論香港如何推動發展和安全的動態平衡,以及通過推廣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凝聚社會共識,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第一場座談題為「正本清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歷程」,由資深大律師張天任主持,各法律界講者回顧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方面的發展,並探討相關司法案例,及對其他國家的相關國家安全案例和法律進行比較研究和分析,展示香港在實踐維護國安法律的過程中,一直堅持法治原則和尊重及保障人權。
立法會議員、律師簡慧敏表示,香港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她提及2025年及今年的三項立法工作,包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的附屬法例、《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以及上月刊憲的《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認為相關立法工作展示了香港在恪守法治、保障人權的同時,致力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
港法院按一貫原則處理國安罪行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從判例法角度分享近期兩宗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判決。他指,在黎智英案以及「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判詞中,顯示香港法院以一貫而有原則的方式處理國安罪行,按照既定的普通法方法審視法例的每一要件;在證據不足時作出無罪裁決;並在保障國家安全與基本法所載基本權利自由之間作出明確的衡量,以法治作為香港法律體系不可或缺的支柱。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榮譽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榮譽客座教授江樂士,透過比較各海外法域的國家安全法律與判例,闡述在國安法律制度下如何切實尊重與保障人權。他以三個範例說明:一是針對「組織公眾包庇、資助或以其他方式協助涉罪疑犯」的立法;二是對付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明潛逃者」的措施;三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外部干預」罪。江樂士指出,香港司法獨立、審訊公正,並批評部分外國政客與組織在國安相關執法上持雙重標準,對香港作無理攻擊。
第二場題為「凝聚共識──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經驗啟示」的座談,由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主持。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王鳴峰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極為透明,在根本上保障了市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他呼籲市民與法律相伴,把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法律視為日常的一部分,以市民對香港和國家的熱愛,去推崇並遵行香港國安法在內的法律體系。
香港法律框架趨完善清晰
香港總商會副主席余鵬春從商界角度指出,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及白皮書的發布,香港的法律框架已趨完善和清晰,合規的不確定性下降,運營可預測性提升,這對投資者尤為重要。他引用去年的「亞洲國際化城市指數」指,香港在商業經濟等領域表現領先,並有世界級基建、連通能力、多元文化與法治支撐。
律政司法制教育領袖培訓計劃法制教育大使代表陳曉宜表示,香港學校的國家安全教育是以條理分明、層次豐富的方式落實,當學生能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其關聯,透過參與體現其價值,並經由反思與行動將之內化,國家安全教育才最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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