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莫楠)隨着香港持續加大力度吸納各界人才,人才子女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升學的安排備受關注。大學聯合招生處(JUPAS)今日(4月15日)公布,將就持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CATI-5)收緊居港要求:由2028年度起,CATI-5申請人須在緊接課程開課日前的兩年期內居港,方可憑香港中學文憑試(DSE)成績經JUPAS報讀本地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為協助學生及家長適應新安排,JUPAS於2027年度申請設過渡期,居港規定暫定為一年期。
「大學聯招辦法」兩項基本申請資格維持不變:申請人須目前未就讀於JUPAS涵蓋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並已獲取DSE成績及/或應考該入學年度DSE。是次修訂重點在於更新身份證明文件類別中CATI-5的界定及其附帶居港規定。按新定義,CATI-5申請人須持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且在首次獲入境處簽發有關證件時未滿18歲。
在「兩年居港」安排下,CATI-5申請人須於計算至課程開課當年5月31日為止的兩年期內,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以全日制學生身分在教育局認可於本港開辦正規課程的學校就讀;二是向入境處付費申領涵蓋該兩年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在該兩年期內每年離港不多於90天。
至於2027年度過渡安排,居港規定改為「一年期」。申請人須於計算至2027年5月31日為止的一年期內,在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學校以全日制身分就讀;如未符合就讀條件,則須以出入境紀錄證明顯示在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間,離港不多於90天。JUPAS表示,2027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的申請程序及相關資料,將於2026年9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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