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處理樓宇滲水,特區政府擬今年中以試行方式在全港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檢測程序。首階段會引入紅外線熱成像儀,判斷滲水源頭,其後會盡快向引致滲水的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在28天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若時限屆滿而滲水持續,將進入下階段的基本及專業調查。一旦確定是源頭,除了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還會追討業主檢驗成本,估計不少於1.7萬元。政府指出,以往完成調查並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約需71個工作天。引入新程序後,預計可在接獲舉報後14個工作天發出「建議維修通知」,大幅縮短通知業主處理的時間。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
因樓宇滲水造成衞生妨擾的舉報,是由食環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作一站式處理,而聯辦處目前主要分3個階段調查滲水源頭。首先,食環署用電子濕度儀量度滲水情況,確定滲水存在後,第二階段會由食環署進行基本調查。若仍未能找出滲水源頭,第三階段則由屋宇署委聘的合約顧問公司進行一系列的專業調查。確定源頭後,才向引致滲水的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業主在指定的期限內減除滲水妨擾,並就不遵從上述通知的個案考慮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
顧問介入調查 業主付費
新檢測程序下,食環署在第一階段除繼續使用電子濕度儀外,還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儀分析滲水情況和初步確定滲水源頭。其後盡快向引致滲水的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業主在訂明的時限(一般為28個曆日)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若訂明時限屆滿而滲水持續,第二和第三階段測試將改為同時進行,即是食環署和由屋宇署委聘的合約顧問公司會同步進行基本調查和專業調查。最後向涉事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在指明期限內減除滲水妨擾,並向涉事單位業主收回聯辦處的調查和覆檢測試費用。
政府發言人表示,紅外線熱成像儀能比較測試滲水位置和周遭乾爽範圍的表面溫度,以評估滲水情況,並辨識受滲水影響的位置及範圍,以及較高濕度的情況,讓人員無需進入上層單位,都可即時就滲水源頭作出初步判斷。
較簡單直接的個案,聯辦處預計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較以往需先完成調查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約需時71個工作天),涉事單位首獲通知要處理滲水問題的時間大幅提前。
欠付調查費將轉交律政司
有關收費將計及政府為進行檢驗所需的人手、聘用外判顧問公司、運輸和物料的費用、監督費用,以及部門的行政開支等,目前估計約不少於1.7萬元。如接獲繳款通知書的人士未於限期內繳清款項,聯辦處將追收附加費,並按需要將欠款個案轉交律政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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