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圖片僅供參考」成為食肆「照騙」的擋箭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選擇》月刊昨日發布,透露每年接獲逾1,500宗涉及餐廳及食肆的投訴,常見問題包括實際菜式與餐牌資料或圖片不符、優惠條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時限安排引起誤會等。其中,有投訴人到中菜館點選餐牌相片顯示有5款食品的粵式燒味拼盤,但上菜後卻發現當中的乳豬、燒鵝、燻蹄三款食品被替換成牛𦟌、鴨胸及青瓜三款價值較低的食品,經調停後,店方願退款,並將該菜式從餐牌移除。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委員林漢明表示,餐牌上「圖片僅供參考」免責聲明,不應是貨不對辦的擋箭牌。
消委會昨日分享有投訴人到一間中菜館點餐時,見餐牌上有一款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餐牌圖片顯示該拼盤包括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5款食品,惟拼盤上菜後,投訴人發現實際上只有切雞及海蜇與圖片相符,其餘3款燒味則被牛𦟌、鴨胸肉及青瓜取代。投訴人隨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僅指餐牌列明「圖片僅供參考」,未有就情況作其他解釋。
投訴人不滿食品種類明顯與圖片不符,該3款燒味被其他價值較低的食品取代,遂向消委會投訴,最終獲退回該燒味拼盤的全數費用。林漢明回應說:「食品圖片是消費者點餐的重要參考,尤其是拼盤和由多款食品組成的菜式,食肆應確保圖片和實物盡量相似,不應以『圖片僅供參考』作為擋箭牌,並建議考慮以文字清楚列明所含食品。」經調停後,中菜館向投訴人退回費用,並將該款菜式從餐牌移除。
預訂混亂 到店反口收原價
另有投訴人透過網上平台預約餐廳的二人下午茶優惠套餐,平台顯示優惠價為298元,另收加一服務費。由於預約過程中,平台未有顯示須即時付款,投訴人遂致電餐廳查詢。職員當時表示,投訴人只需於預約當日到店出示平台預約紀錄,便可享用有關優惠,無須事先付款。投訴人遂在入座時再次向餐廳職員查詢優惠安排,獲職員確認只需在結賬時向收銀員說明即可享有優惠。
不過,結賬時收銀員卻表示該優惠必須於平台預訂時以預繳形式付款才可享用,投訴人被迫接受正價連加一服務費,共付款約427元。消委會介入後,餐廳最終承認職員提供了錯誤資訊,同意向投訴人退回差額。林漢明說:「若計劃享用食肆提供的優惠,不論是網上推廣或實體優惠券,應先細閱優惠條款,特別留意享用優惠的條件,例如是否需要預先網上訂座、預繳款項及優惠有效期。」
旅客離港有投訴機制維權
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表示,2023年至今共收到5,114宗餐廳及食肆的投訴,其中九成是本地消費者,一成是旅客。她表示,若因食材售罄而需要更換,店方應在消費者下單前主動告知,讓其作出知情選擇。
消委會亦提醒,若旅客來自與香港消委會建立投訴轉介機制的地區,即使返抵原居地,仍可向當地消保組織提交投訴,以便轉介至香港消委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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