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自2017年7月起實施《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來,對於個人境外收入申報的政策監管與技術手段不斷升級。
首先,大數據與多部門聯動,國家稅務部門通過稅收管理系統(金稅四期等)整合出入境記錄、銀行流水、跨境支付記錄等數據,通過關聯分析識別收入與申報不匹配的風險點。CRS就是與金稅四期系統聯動,不僅追蹤個人賬戶,還穿透核查通過離岸公司、信託等架構隱匿的資產。
其次,強化國際間合作,中國與多國簽訂稅收協定(DTA),優化稅收抵免規則,同時也通過信息交換加強跨境稅務稽查。
CRS打破跨境金融信息壁壘
CRS(共同申報準則),是由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主導構建的全球稅務信息交換框架,CRS實施的核心目的是通過跨國之間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自動交換,打破跨境金融信息壁壘,實現一國納稅人在海外所持有賬戶的「透明化」,從而打擊跨境逃稅行為。據了解,中國於2017年正式完成CRS的國內立法程序,並於2018年首次與其他參與CRS的司法管轄區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自動交換,涵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新加坡等主要國家。歷史交換數據的積累與整合,改變了跨境涉稅信息不對稱的局面,為稅務機關對早年度境外收入進行稅務風險評估與實質性核查提供了信息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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