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31日)舉行第六日聽證會,擬傳召2名宏福苑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人士及5名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ISS)人士作證。獨立委員代表大律師李樹桓展示去年3月的宏仁閣「消防警鐘系統年檢核對表」,其中顯示水缸相關兩項測試,包括「水位少於所需水量90%時,控制錶板會自動響起警報」的紀錄為「否」。他指出,消防水缸儲水能力須具備一定要求,存水量不可少於90%,記錄顯示情況不合格,而宏泰最終出具、由鍾傑文簽字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顯示水缸沒問題。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回應指,「可能睇漏」,檢查水缸時很難核實90%的儲水量,若水缸漏水,管理處或民眾通常會投訴,且天台上會有明顯水漬。
宏泰於去年3月完成年檢後,水管及電力工程至10及11月執行。鍾傑文解釋指,因緊急照明燈供應商缺貨,且涉及投標程序,故先於10月完成水管工程,11月再做電力工程。
他指收到年檢核對表後也有疑問,如年檢應遵循建築落成時1984年的舊標準還是2022年新標準,消防處回覆他指根據落成時標準,而他理解是年檢循落成當年標準,僅更換設備時需符合現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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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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