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耀輝(義覺) 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筆錄:黃大仙信俗文化館館長 吳漪鈴)
李耀輝(義覺) 1985年入道嗇色園,於2006年被委任為首任監院,義務從事宗教及慈善工作達40年。2016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MH)」榮銜,以嘉許其慈善事業貢獻;2022年,獲香港教育大學頒授「榮譽院士」,又於2025年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選為「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今年(2026年)新春,韓國女團BLACKPINK來港,團員Lisa到沙田車公廟參拜,一時成為城中話題。本園的年輕職員笑說,各大社交平台幾乎被「洗版」了,還半開玩笑地嘆:「為何不來黃大仙祠呢?」我笑着回答:「神明與信眾之間自有緣分,不必強求。」
然而,喧鬧未散,媒體已開始探討「寺廟經濟」的可能性。當「熱度」踏入廟門,市場思維似乎也隨之而至,問題在於:「寺廟,應否順勢而為?」
「寺廟經濟」:由內地到香港?
其實,「寺廟經濟」並非新話題。早於2025年,內地已出現大量討論與研究。據公開資料顯示,「寺廟經濟」的市場規模於2023年已達800億至900億元人民幣,並於2025年突破千億元。其主要收入來源為:門票、香火與法事活動,以及文創產品等。不少內地大型寺廟已發展出兼具旅遊、宗教與文化消費功能的運作模式。
然而,這種模式是否適合香港?
若要發展「寺廟經濟」,前提始終是「有人入廟」。至於如何吸引人流,離不開兩個因素:其一,深厚的歷史底蘊,古建築、文物與傳說故事,足以吸引文化愛好者專程來訪;其二,「靈驗」之名遠播,善信慕名而至。人流增加,自然有助香火收入。然而,香港廟宇大多奉行「開方便之門」的做法,不設門票制度,因此在門票收益方面,並無太大發展空間。
至於法事收入,內地不少寺廟會為功德主舉辦私人形式的祈福法會,例如拜星禮斗等陽事科儀,亦包括超幽薦拔等陰科儀式,類型多樣,運作成熟。香港的情況則有所不同,個人祈福法會的市場未具規模,寺廟較常接辦的仍是喪禮或醮會的超度法事。相較之下,部分廟宇較為穩定的收入,來自於蓮位及骨灰龕位等設施。
至於寺廟文創,香港整體仍處於探索階段。而且,要建立具規模的文創品牌,需投入長遠規劃、人力資源及市場推廣。更現實的是,本港不少中小型廟宇的管理權與營運權分離,並可能定期變更營運團體及人士。在這個情況下,要推動長遠品牌策略,實非易事。
由此可見,香港與內地在「制度環境」與「宗教生態」上,存在明顯差異,難以簡單複製相同模式。
可以有經濟 但不能以經濟為本
不過,若真的要推動「寺廟經濟」,黃大仙祠似乎具備相當優勢:既是本地著名旅遊地標,人流穩定;禮斗拜星等陽事科儀在海內外又享負盛名;加上管理與營運一體,制度清晰,兼具規模與資源;更有甚者,今年成立了「大仙文創」品牌,進一步拓展文化發展。故此,從客觀條件而言,黃大仙祠確實具備發展「寺廟經濟」的可能。
然而,「可為」與「應為」,從來不能混為一談。黃大仙祠歷來秉持簡樸清正之風,道門精神在清修自守。在我獲委任為監院後,更堅持廟內不售蓮座及龕位,亦不承辦喪儀事務,以承續先道遺風。今年即便發展文創品牌,定位仍以弘揚文化為本。曾有合作公司半開玩笑地說「大仙文創」的定價「太良心」了。而這,正正便是我們的原則所在。
事實上,善信入廟祈福、參與法會,甚至購買文創產品,其背後往往不是單純的消費行為,而是一種心靈及情緒價值的需要:當生活受挫、壓力沉重,人們往往將難以掌控的焦慮與不安,寄託於一個比自己更強大的存在——神明信仰。寺廟應藉信仰力量幫助人們安頓心靈、重建希望。相反,若在信眾最脆弱之際,只着眼於「經濟效益」,無疑偏離宗教初心。
神明所重者,在於普濟勸善、普度眾生。廟堂作為神明與善信溝通之地,理應大開方便之門,所得香火與一切收入,亦當回歸公益慈善,實踐教化之本意。我並不否認,在宣道與弘法的過程中,會帶來自然而已的經濟效益。若能因此而促進本地旅遊與經濟發展,固然可喜。然而必須謹記,寺廟不應以「公司」自居,更不應以「經濟」為重。因此,我用以下幾句話作結:
寺廟可以有經濟,但不能只有經濟。若以經濟為弘道工具,可以助道;若經濟重於信仰,將邁向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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