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七幢大廈的居民下月20日起獲安排分批上樓執拾物品,每戶最多4人及限時3小時。特區政府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日強調,居民安全是安排時的最大考量,警員或民安隊人員會陪同他們同進同出。他相信今次上樓的受影響居民目的主要是跟自己的家道別、悼念及執拾有價值物品,相信時間已經足夠。由於有30多個單位損毀嚴重,上樓的4名居民,只能輪流讓一人入內執拾。 他預計會有死者家屬在單位內進行簡單拜祭儀式,但不能生火、燃點蠟燭以及化寶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卓永興昨日上午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宏福苑居民上樓安排。對規定的執拾時限,他坦言若給更多的時間,整個安排要完成可能就要多一倍時間。根據目前安排,每戶有4人返回單位,應有足夠時間執拾物品,「有4個人上去,有3小時,其實有12小時,你乘上去有12小時行事……我們聽到很多居民說想回到單位告別,告別我認為不需要太長的時間。第二個目的是讓他收拾財物及珍貴的東西,未必很貴的、很珍視的東西、有紀念價值的東西,我認為大家都心中有數那些東西在哪。」
損毀嚴重單位須4人輪流出入
他表示,有約八成的單位也可以允許4名居民同時進入,其餘的單位由於損毀情況嚴重,雖然可以讓4人上樓,然而同一時間只能有1人至2人進入單位內,而4人可在3小時的時限內輪流出入單位執拾物品。
目前,有300多個單位限制同時間2人進入,有30多個單位則只限1人入內,「一個人進入單位不等於一個人上去,你仍然可以4個人上去,可能幾個人都想入去看看,拍照、錄影給家中長者或朋友,但同時只能一個人進去。」
警員或民安隊陪同進出
由於部分單位的大門損毀,因此安排居民上樓時,需要保障其他單位的財物,因此同一單位的4名居民在整個流程中,需要在警員或民安隊人員陪同下同進同出。
不允工友上樓助搬運物品
卓永興表示,聽到有些居民查問能否帶搬運工友上樓協助搬運物品,或找其他親友接力,但他強調不允許如此做,因為受災樓宇現場混亂,且要顧及安全,「除了財物安全,人身安全都是問題,我們雖然清理好公共通道,但仍然危險、樓梯很斜的,而且恐怕這樣上落,會碰撞到其他上落的居民和工作人員。」
雖然不允許居民往返單位幾次搬走物品,但低層單位居民在工作人員陪同的情況下,現場可能會酌情處理,「如果你說你住在很低層的單位,而我們例如現場去到一個地步,其他人已經離開,我又看到你即在我視線下,你如何上落,是否可以上落多一次半次,我認為是在現場做。」此外,雖會有一些居民因親人在火災中不幸離世,進入單位進行拜祭儀式,但強調不能生火或燃點香燭、化寶等。
卓永興強調,居民安全是安排時的最大考量,由於部分單位情況惡劣,滿目瘡痍,要進行加固工程,大廈亦沒有電梯,居民需要行樓梯上樓,因此高層住戶可能較辛苦,搬走物品時亦可能有危險,故呼籲居民量力而為,上樓前要先去廁所,並勸喻行動不便的居民勿勉強上樓,應交由親友代勞,以免意外發生。
由於上樓居民或觸景傷情,卓永興強調會做好情緒支援,「社署會有一些短片作心理輔導,上去你要留意什麼,如何安撫情緒平靜下來。我們亦希望如果有4個親友上去,親友間大家可以互相支援,不要太激動、4個都大哭,我們相信不會有這個情況。」
若指定時間未能上樓可通知社工
居民若未能在指定時間上樓,卓永興表示可通知「一戶一社工」,政府收集情況後會再研究如何處理人手安排,讓居民在其他時間上樓收拾。若居民上樓發現單位失竊,可到現場的查詢中心報案,警方會展開刑偵程序,而警方有記錄哪些工人曾進入單位內,相信「唔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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