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崔瀅)大埔宏福苑火災已過去4個月,不少居民或需要追討賠償,展開不同的司法程序。特區政府法律援助署署長陳澤銘昨日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截至本月20日,已有464名宏福苑居民提交法援申請。法援署已經批出當中的70宗,並為21名申請人配對外委律師,以進行不同類別的索償,包括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和僱員賠償。
陳澤銘透露,有關的索償對象可能要待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程序後,對整件火災事件、責任誰屬定會有些啟示。若獨立委員會調查結果發現多於一個持份者需要負責,他指出也不會影響申請者已取得的法援資格,法援署的角色是要監管公帑以及監督律師為申請人索償的過程。
他補充,會有不同因素影響外委律師的法律意見,例如外委律師會根據證據提出建議並與居民商討控告對象,若多於一方需要為事件負責,涉及多個被告,律師會在索償書中處理。
暫接464宗申請 85人撤回90人暫緩
陳澤銘表示,464宗有關的法援申請中,有85人撤回以及90人暫緩法援申請,但難以猜測背後原因。一般而言,申請法律援助是為在訴訟時尋求公義或爭取追討賠償,推測該部分申請人的決定或受時局發展和政府的相關安排所影響:可能有申請人希望先觀望獨立委員會的聽證進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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