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光 立法會議員
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香港在高水平對外開放與科技自立自強中的關鍵角色。許多人將之形象地歸納為「4+1+1」,也就是在鞏固和提升金融、航運、貿易、航空四個傳統優勢中心之外,另外打造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這是香港經濟轉型、培育新質生產力的關鍵,也是國家賦予香港的新使命。香港特區的行政與立法機關須緊密配合,行政部門負責政策制定與執行,立法會負責審議及通過議案、批出撥款與問責監督,做到監督不越位、支持不缺位。
立法會應當與特區政府建立良性互動,與社會各界共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形成拚經濟、謀發展的合力,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
促進數據跨境流動 留住人才長期建港
具體而言,就創科發展方面,特區政府可在河套區設數據沙盒,劃定「數據特區」,建立「數據分級出境評估」機制,設立深港聯合委員會定期更新互認清單。立法會則負責審議通過相關法例,確立本港作為數據跨境樞紐的地位,同時主動研究方案,排除數據流失外洩的風險,提升數據跨境安全水平。
香港科研轉化率偏低,產學研「最後一公里」通行緩慢。特區政府可設立基金促進創科成果轉化,與深圳簽署科技成果跨境互認協議,科研成果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產業化時可免重複審批。立法會可參考美國Bayh-Dole Act,設定研究成果商業化相關條例,明晰公營科研機構IP分成機制,保障研究人員有合理收入,實現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核心使命,為國家核心科技發展提供香港方案。
過去三年,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共收到近60萬宗申請,逾41萬宗獲批,但人才長期留港意願普遍偏低,致使科研生態不全。特區政府宜修訂《稅務條例》,對國家級課題研究人員下調稅率,科研設備實行零關稅,北部都會區預留科研人才宿舍,配套子女教育及醫療服務。立法會方面,宜關注相關數據,設定明確人才留港率指標,確保人才政策支撐香港「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功能,為國家科技自立自強提供關鍵支持。
跨境金融業務方面,目前跨境理財通、債券通等機制設計偏於保守,南向產品風險類別受限。特區政府宜推動大灣區專業資格互認,涵蓋醫療、法律、建築、會計專業;擴大理財通南向之風險產品範圍;建立社保銜接安排,解決雙重繳費及權益可攜難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則需要及時審批撥款,設立常態化互認機制,強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與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大局。
打造仲裁樞紐 彰顯法治優勢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裁決在內地認受範圍有限,削弱了對內地企業吸引力。律政司宜爭取簽署仲裁裁決擴大協議,特別涵蓋知識產權、數據權益等新興爭議,提升法律AI及智能合約應用效率。立法會同時應修訂《仲裁條例》,擴大可在內地執行的裁決類別,鞏固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全球競爭優勢,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創科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也應按年度提交報告,向公眾展示香港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進度。立法會宜設立KPI觸發機制,若連續兩年不達標,相關局長須到立法會面對專題質詢;同時立法會應在立法階段預留「彈性條款」以應對外力打壓的風險。
總體來說,香港應體現「行政方便、立法嚴謹」的制度優勢。立法會的角色,除了審批撥款和通過法案,也應主動成為政策倡議者、施政成效監督者、制度設計參與者和香港邁向更大成功的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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