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今天(26日)下午,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四大罪名,柯文哲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同時褫奪公權6年,他將失去2028年參選資格。
柯文哲被告發在台北市市長任內涉嫌台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024年8月30日,台檢廉單位搜查柯文哲位於台北市的住所、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8月31日柯文哲被當庭逮捕,9月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26日宣布偵查終結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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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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