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案發後,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
●2016年,聯合專案組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張維平供認其拐賣兒童的作案事實,並稱所拐兒童是通過「梅姨」販賣。隨後,廣州警方繪製「梅姨」第一張模擬畫像並公開懸賞。
●2018年12月2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0年,廣州警方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核實了幾乎所有提到的細節,得出的結論是,目前還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梅姨」是存在的。
●2021年12月,廣東高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張維平、周容平判決死刑,另有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次年4月,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9年至2024年,專案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會各界力量持續開展尋親、解救工作,將被拐兒童悉數找回,並組織認親。
●2024年10月,「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兒童——歐陽佳豪已經成功找到,這也標誌着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已全部找回,9個家庭終於「團圓」。
●2025年,在公安部指導、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位名叫謝某某的女子,其特徵與「梅姨」高度脗合。經進一步核實,謝某某正是「梅姨」。
●2026年3月21日,廣州警方正式通報「梅姨」謝某某落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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