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除了被懷疑涉及圍標外,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披露宏業的多項操作加劇火警隱患,如工程顧問鴻毅曾提醒封窗的發泡膠易燃,建議使用夾板,惟宏業以其保護窗戶效果理想為由堅持使用發泡膠,而宏業曾接獲居民投訴影片,回覆指封窗所用發泡膠不會因煙頭接觸而燃燒,並指法例未訂明不能使用相關物料。
居民屢向消防反映發泡膠不阻燃
杜淦堃指出,宏福苑居民屢次向消防處反映發泡膠不阻燃問題,希望安排巡查,處方回應指發泡膠板不屬管轄範疇,屋宇署亦曾回應指現無條例要求臨時保護材料具阻燃標準,但未核實承建商所謂「使用阻燃發泡膠板」的說法,亦未索取相關合規文件和針對發泡膠板使用情況作巡查。
他表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證詞指出,曾向屋宇署顧問謝先生查詢,獲告知發泡膠封窗不屬建築工程,無須阻燃要求,但謝先生稱無印象古小平有諮詢,兩人證詞矛盾,聽證會將進一步查證。當時,ICU人員劉嘉敏曾回覆居民查詢指無相關條例要求發泡膠板具備阻燃標準,並指承建商已在尋找阻燃的發泡膠板,惟ICU無對發泡膠有打火機測試,亦未向宏業索取證書或報告證據。
對宏福苑火警鐘及消防栓/喉轆系統全部失靈,杜淦堃表示,該屋苑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受宏業所託,16次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導致喉轆系統停運逾半年。在消防水缸維修期間,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ISS)人員錯誤關閉消防泵房的總電掣,而非僅關閉水泵開關,導致火警警報系統失效,而宏業在知悉相關情況下未有進一步查證。由去年4至9月,消防處對宏福苑進行了12次現場訪問,但未檢查消防系統,亦未質疑中華發展為何多次延長SDN申請。
杜淦堃續指,宏福苑大廈逃生樓梯每5層的窗口被拆,改造為工人出入棚架的「生口」,而屋宇署指以木板代窗是徹底破壞樓梯逃生功能,乃違反規定。施工時多處「生口」打開,亦成為火災時濃煙從外牆攻入樓梯的主因。
他指出,承辦商曾向ICU提交小型工程申請,但ICU未有實地檢測,僅審閱文件,但未發現違規情況。而勞工處多次審查亦未處理相關問題,表示樓梯安全屬屋宇署和消防處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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