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上觀新聞報道,上海市民政局等28個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關於構建老年人社會參與支持體系推動實現老有所為的實施方案》。方案從政治引領、志願服務、就業支持、精神文化及保障機制五大方面,全方位鼓勵和支持老年人繼續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經驗優勢,貢獻「銀髮力量」。
據報道,去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提出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會參與的不合理政策規定,支持推廣「以老助老」服務模式,開發適合大齡勞動者的多樣化工作崗位。去年4月,民政部等19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 推動實現老有所為的指導意見》。此次上海的《實施方案》即在對《指導意見》的具體細化。
方案明確優化就業支持,開發老年人力資源潛能。鼓勵開發老年友好型就業崗位與人力資源服務。發揮各級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作用,為有工作意願的老年人提供就業信息和服務,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務。
此次文件明確,上海鼓勵各有關部門發動企業、社會組織積極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鼓勵老年用品研發和服務供給企業聘請老年人擔任項目評測員;支持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返聘退休專業技術人員,鼓勵退休教師、醫生、科技工作者繼續發揮作用。
上海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說:「老年人退而不休參與社會發展,既是豐富自身生活的選擇,也成為彌補勞動力結構性短缺的重要力量。」
如何保障「勞有所依」
老年人再就業,也暗藏着權益保障的現實困境。有的老年人因技能培訓不足,只能受限在低端崗位;有的老人在崗時發生工傷,卻因「超齡」身份無法被認定為勞動關係,導致賠償無門;更有老年人遭遇欠薪、求職陷阱,維權時因身份尷尬屢屢碰壁。
如何破解「老有所為」背後的權益困境?《實施方案》對此也有明確——支持老年人就業的同時,也要保障好老年人就業合法權益,引導用人單位依法保障老年人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等基本權益。
《實施方案》提出,對尚未滿足退休條件、選擇繼續參保的老年人,可以個人身份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也可按規定為其繳納;同時還將探索將老年就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完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老年人社會保障機制。
為保障老年人就業「維權有門」,《實施方案》提出,暢通老年人合法權益維權渠道,探索開闢綠色通道,強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查處針對老年人欠薪、求職陷阱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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