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英語考試單在中國每年賺取估計高達四億美元的利潤,中國考生的平均分數卻不盡人意,去年僅有5.9分。而在聽讀講寫四卷之中,講寫是最差的。即是說輸出(output)能力遜於輸入或吸納(input)能力,這是死記硬背這種低端學習法的惡果。學生不單只喪失了學習樂趣,而且沒有跨文化溝通的能力。
但是話又說回來,當今考試文化根深蒂固,任何改革英語的方法,如果不能提高考試成績是沒有市場的,故此我們必須設計一套一石二鳥的教學法:既有利於考試也有利於商業市場。
要破解英語的基因,必須重建基本。英語這種語言追求多樣化、精準、濃烈以及婉轉。
首先,用詞單一、缺乏變化正是中國學生的軟肋。而在雅思的講寫試題裏,多樣化的表達,即同義替換(paraphrase)的技能是必考的。只靠背單詞不足於應付所需。
英文表達在多樣化方面的追求極端到令人瞠目結舌,僅用在形容醉酒這方面便有兩千餘種表達,當然,這從另一方面也說明飲酒文化在西方國家是多麼深入民間,仍可證明英語有追求多樣化的習慣。
至於精準方面,例如anger(憤怒)一詞,便有很多的同義詞,如rage(失控的憤怒),road rage(路怒)一詞就源於此。其次是wrath(帶懲罰性的憤怒),衍生出voter's wrath(選民以選票懲罰某政客)。此外還有fury(短暫的激怒)和indignation(義憤)。
其他是以短語表達,如:hit the roof, flew off the handle, huff and puff, resentment, tantrum, fume, seethe, freak out, boiling mad, steamed up, hot under the collar, cheesed off等等。
這些不同表達的詞語只能從閱讀和日常會話中學習,死記硬背是不管用的。而雅思的寫作卷偏偏要考你同義替換的能力。
例句:
He flew off the handle.(他大發雷霆。)
His father hit the roof over the phone bill. (他父親看到電話賬單後火冒三丈。)
至於「濃烈」的表達方式,即是喜歡重點強調,所以能看到英語裏面有大量的強化語(intensifier)。最常見的強化語是very,其他的還有extremely, exceedingly。但強化語並不只有我們刻板印象中的副詞,先看幾個例句,暫不說中文看你能否理解:
He was blind drunk.
You are dead wrong.
He was born to lie
He was crystal clear.
His business has hit rock-bottom.
The train was lightning-fast.
I am dog-tired.
在用作強化語的場合,原來的詞義就發生「扭曲」,如:"dead wrong."(錯得出奇),死亡原本和錯扯不上關係的,在這裏是一種極端或極致化的修飾。又如"blind drunk"(醉得昏天黑地),醉酒和失明不應走到一起,但強化語是英文引伸字意的一大工具,甚至能引伸出相反含義,例如desperately hopeful(孤注一擲的希望)、galactically stupid(蠢破天際)。
至於婉轉語更是嘆為觀止,例如:Americans are better at being not thin.(美國人擅長長胖。)介詞也常被用作美化詞,例如:You've got 12 years on me.(你大我十二歲。)以及"I am between jobs."處於兩個工作職位——最近那份工作和下一份工作之間,即是失業了。妙哉!
從英語成語中我們亦可見到這種委婉思維,例如:"The apple does not fall far from the tree.(有其父必有其子。)"Robbing the cradle."(老牛吃嫩草。)"The shroud has no pockets."(直譯為「壽衣沒有口袋」,即你的錢財是帶不走的。)"There are no atheists in the foxhole."(戰壕裏沒有無神論者,即人人都怕死。)
用詞服務表達 不是愈難愈好
從我多年培訓學生參加英語演講比賽所得的經驗總結,演講是鍛煉寫作技巧的最有效方法。道理很簡單,演講有聽眾,有節奏感,自然而親切,可以糾正學生喜歡用晦澀難懂的正式詞語的惡習。
記得有一次,一位香港演講者在公開演講場合使用infelicitous這個罕見詞,他沾沾自喜,可惜沒人明白他的意思。華人有個壞習慣,覺得選詞愈難愈好,他們忘記了演說的主要目的是表達(express),而非展示個人學問來博人欽佩(impress)。
一切有獨特見解的學問皆是要通過自學得來,而自學的最佳方法是培養長期閱讀的習慣。有人批評絕大多數中國的英語教師本身既不寫作,又不閱讀或用英語作社交的工具,甘心做一本會說話的教科書。如果一切英語教學內容均與應試有關,那麼難免會培養出只懂啞巴英語的學生。
當然,背單詞是難免的,卻不能是一個個字母地去記,而是講究方法。筆者在此為各位讀者介紹兩個妙招:第一是知道那些來自拉丁語的字根(etymology),例如disaster一詞中,dis帶有分離、遠離的含義,通常與負面、否定的表達有關,而aster源於希臘語 astron,即是指星星。這也很好理解,古人夜觀天象去預測災禍的來臨。與此同理的還有dissonance(不協調),disintegrate(解體),integer(整數)等詞語。
其次是學習與單詞「共舞」,例如further一詞,我們常在句子開頭看見它的副詞形態furthermore。不過,它亦可用作動詞,是促進、推動的意思,推動某個計劃是 "further the plan"或 "in furtherance of the plan". Furthermore,know這個詞可變成unknown, well-known, fear of the unknown, unknowable, knowingly, unknowingly, knowledge, knowledgeable, acknowledge等。
誰可以想像到fashion這個詞還可演變成"unfashionable long"?結合前文提到的表達方法,當我們遇到一個髮型過時的人,便可委婉揶揄:"His hair is unfashionably long."
這種creative word play是母語者的本能,也是寫作技巧的一部分。我們再看幾個例句,中文未必能表達其中妙處,只可意會:
You cannot defend the indefensible.(你無法辯護站不住腳的東西。)
You must expect the unexpected.(你肯定很期待意料之外的驚喜。)
Speak only when spoken to.(別人不問,你就別說。)
這些句子都運用到同一個詞的多種形態。一詞多型是英語和中文不同之處,有前後呼應的功效。
不懂得與英文字母「共舞」,永遠不可能精通英文。單詞不是被動的記憶,而是可與之互動的。在林語堂的時代缺乏這種活用英語的習慣,但是時至今日,這種互動用字方法已是基本技能,我們和語言都要與時俱進。
● 楊光宗 畢業於多倫多大學。現為英文自由撰稿人,撰寫國際時事評論,亦為教育演說撰寫講稿。近年致力於改革英語教學,創立「概念英語學習法」,志在培育可投入社會和國家的英語專才。電郵:PKY480@gmail.com,歡迎讀者來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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