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最近聯合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提出,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孔維東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對此表示,這不等於不供應房地產用地,而是要重點用好存量資源「精供優供」。
年度新增用地不可超盤活面積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設用地與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掛鈎機制,年度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面積。孔維東指出,統籌存量與增量綜合供地,要精打細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的面積,簡單說就是「盤活一畝才能新增一畝」,通過存量和增量良好協同,既防止城市無序擴張、攤大餅式發展,也推動城市發展從依賴新增土地向盤活存量空間轉型。
自然資源部表示,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優先用於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事業發展;既要增加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工程土地供給,也要保障新質生產力等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合理用地;加大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務設施等民生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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