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深圳前海法院引入港澳調解組織後,跨境商事糾紛調解成功率超過了四成。近年來,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成果不斷湧現。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高院院長張海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規則銜接是粵港澳三地居民和企業的重要關切,在司法領域,廣東協同港澳做了大量探索,把三地法律制度的差異,轉化為融合發展的優勢,以司法規則「軟聯通」賦能世界級灣區建設。
張海波表示,大灣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成功率大幅提升,是廣東法院在最高法院統一部署下的最新探索和實踐。前海法院引入3家香港調解機構,吸收了35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擔任調解員、21名具有域外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他們把內地「評估式調解」的快節奏和香港「促進式調解」的柔性化結合起來,建立了一種「促評一體」的調解新範式。到去年底,共調解商事糾紛484件,成功調解202件,成功率高達42%。
「一位港澳企業家曾跟我說,以前擔心內地打官司『水土不服』,現在有了港澳調解員和專業平台,感覺像在家門口解決問題。」張海波說。
張海波總結,廣東法院的探索和實踐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首先是架起「制度銜接」的司法橋樑。司法「軟聯通」,才能激活灣區發展「硬動能」。去年,廣東高院出台了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第三個三年行動方案,推動「港資港法港仲裁」「澳資澳法澳仲裁」以司法解釋形式落地。這意味着,港澳投資者在大灣區有了更貼合自身需求的法治選擇——他們可以選擇自己熟悉的法律、自己信任的仲裁機構。
其次是打造「糾紛解決」的優選之地。糾紛解決得快不快、好不好,直接決定企業敢不敢來、留不留得住。廣東法院着力打破法域壁壘、地域限制,構建「訴訟+調解+仲裁」一體聯動的跨境解紛體系。例如,廣東省高院聯合省司法廳推出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紛平台,聯通調解、仲裁、訴訟三大渠道,提供中英雙語服務,集解紛指引、程序銜接、輔助保障三大功能於一體,境內外當事人可以「一站式受理、全鏈條服務、全流程便捷」。
第三是織密「司法協作」的高速路網。廣東法院推動區際司法協助從「個案探索」向「制度常態」升級。依託最高法院授權和區際司法協助安排,橫琴、前海、南沙三家自貿區法院實現了與澳門終審法院直接開展司法協助,辦理周期平均縮短80%。廣州中院率先審結香港破產程序認可案,依法准許香港破產管理人跨境接管處置內地資產,實現跨境破產財產一體化處置。廣東也注重加強粵港澳三地司法人才的培養與交流,積極派員參加內地與香港互派法官交流項目及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為灣區建設集聚法治人才,推動「人才通」助力「規則通」。
張海波表示,下一步,廣東法院將持續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向縱深推進,不斷完善全鏈條跨境多元解紛體系,持續做強大灣區重整中心品牌影響力,讓大灣區不僅是經濟活力的熱土,更是規則創新、法治引領的高地。讓每一位企業家在大灣區都能感受到「規則可預期、糾紛快解決、權益有保障」,為建設世界級灣區、發展最好的灣區注入源源不斷的司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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