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黃埔海關10日消息,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近日查獲一批洋垃圾,共計1353.8噸。
據介紹,沙田海關關員近日對2票申報為「鉛礦及其精礦」的進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整體呈紅褐色或淺灰色,夾雜有破爛編織袋,且其表層出現板結情形,在品相、外觀、夾雜物等方面與正常鉛精礦(黑色粉末狀)存在明顯差異。
經取樣送檢鑒定確認,送檢樣品有典型的有色金屬冶煉加工副產品的特徵,該批貨物屬於我國禁止進口的洋垃圾。
「洋垃圾」,是對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的俗稱。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凡是符合這一特徵,且未經無害化加工處理、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境外貨物,均在此列。
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2020年第53號公告《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重申:「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這標誌着從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已徹底告別「進口廢物用作原料」的時代。
常見的洋垃圾種類繁雜。除了公眾熟知的舊服裝、建築垃圾外,還包括廢礦渣、廢塑料、廢紡織品、廢電子產品,以及摻雜廢物的可再生資源原料。這些貨物往往以偽報、夾藏等方式試圖矇混入境。
據沙田海關統計,2025年12月至今,該關已查獲禁止進口的洋垃圾共計5例,涉及鉛精礦、椰殼、塑膠粒等種類。從查發情況看,此類貨物近期有抬頭跡象,且偽裝手段更為隱蔽。
沙田海關提醒: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國傾倒、堆放、處置。進口企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於違法將境外洋垃圾輸入境內的,由海關依法責令退運該洋垃圾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新社)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