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正聲
特區政府早前公布了大埔宏福苑的長遠住宿方案,決定以溢價三成以上的價格收購受災七幢樓宇的業權,並提供「樓換樓」等多元選項。這份兼顧情理法的方案,有數據和專業團體的支持,是讓災民告別傷心地、展開新生活的黃金機會。雖然如此,部分業主對於由政府收購宏福苑單位的業權仍然十分猶豫,對推動「原址重建」始終抱有一絲的希望;其實,至今已有多名專業界別人士指出,「原址重建」在法律上或工程上都並不可行,無從推展。面對事關自身、甚至是下一代切身福祉的問題,宏福苑業主們就長遠住宿方案決定選擇的時候,應從客觀事實出發,接受政府收購業權這一個理智和合適的選項。
「原址重建」法律上並不可行
事實上,「原址重建」方案不單最耗時,而且在法律上並不可行,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從法律角度看,宏福苑的公契於上世紀八十年代訂立,完全沒有列明重建的條款,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早前已指出,要啟動重建,必須取得全體100%業主的同意。由於部分業主已在火災中罹難,相關單位的業權繼承又涉及大量複雜的法律程序,要得到「100%業主同意」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前會長鄭玉琴早前接受訪問時亦指出,宏福苑在現行香港的法律框架下「無法重建、無法正常管理、無法釐清公用部分責任」;現時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雖已由土地審裁處頒令交由管理人接管,但該管理人的職權僅限善後、臨時管理與緊急處置,無權代表全體業主策劃或推動重建,因此「原址重建」並無法律基礎。
鄭玉琴進一步分析,《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強拍)同樣不適用於宏福苑的情況,主因是業權分散及繼承權未明,實際上難達法定比例,形容在現有法制下,不管是推動局部或整體重建,均欠合法性與可操作性,且牽連公共安全、管理責任與保險等風險。
「原址重建」耗時最長 10年等待非理智選擇
至於從工程層面看,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前主席黃澤恩指出,原址重建需時8年至10年,不符合居民盡快解決住房問題的需求,同時亦有很多方面,如建築設計等需要討論和諮詢,過程複雜,更難免會產生爭議,包括是否維持原本戶型面積、朝向等。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卜國明更直言,「原址重建」流程冗長、環節繁複,拆樓前須先完成業權處理及相關調查工作,合計約需兩年;樓宇拆卸工程約需兩年;後續重建施工需4年至5年。各階段環環相扣、無法壓縮,整體需時9年以上,無法滿足居民「要快」的安置需求。9年或以上的等待,對業主而言並非一個理智的選擇。
火險賠償非平均派發 亦非用於重建
為了推動「原址重建」,坊間亦有人拋出「可用20億火險賠償作重建」的說法,這完全是對保險條款的誤解。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已多次解釋,「火險」的核心作用是為受損樓宇提供修復資金,目標是將單位還原至災害發生前的狀況,而非將賠償額向業主直接平均分發。而「20億元賠償額」是「上限」,實際金額需根據專業估算的「重建費用」而定,費用不僅包括個別單位,也涵蓋公共空間的修復。
簡而言之,若小業主拒絕向政府出售業權,將來便須自行面對保險公司、處理法律程序、墊支巨額費用,而賠款額是否能達到20億元「上限」亦是未知之數。所謂的「20億元重建費用」,從來不是一個實際可用的數字。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已明言,政府方案在8月31日截止是嚴肅說法(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例外),不可能無了期繼續。換言之,若業主堅拒政府方案,最終只會讓自己陷入漫長法律戰,既拿不到現時的優厚收購價,也無法改變樓宇已嚴重受損的事實,最終可能一無所有。
政府收購方案是最合理選擇
筆者明白,火災帶來的傷痛尚未癒合,居民心裏難免記掛着昔日的家園,此刻甚至不想多想其他事情。但業主們必須明了,雖然湮滅了的東西不可挽回,但若能好好把握當下的機會,定可開創比現在更美好的未來;他們最需要的是一條明確、快捷、安全的出路,而非無止境的等待或爭拗。政府提出的收購價,無論是未補地價的每呎8,000元,還是已補地價的10,500元,均高於市場估算;政府亦同時提供「樓換樓」選項,特設銷售計劃的3,900個單位全部是一手單位:其中有2,000個單位由今年至2028年入伙,雖然與宏福苑面積相近的400多呎單位的數目較少(只有500個單位),但有不少是市區居屋或綠置居項目,包括啟德啟陽苑、九龍灣盛緻苑;至於預計最快可於2029年開始入伙的大埔頌雅路西居屋項目,則可提供1,500個面積全部貼近宏福苑的單位,為居民提供原區安置選項。這些項目能提供多個地點及單位面積,有足夠彈性供居民選擇,這份誠意與效率,應獲一眾業主的支持。
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應以大多數人的福祉為依歸。政府透過「一戶一社工」進行的全面問卷調查,收集了超過99%受災業主的意見,結果顯示,高達74%的業主(約1,458戶)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
與其緣木求魚,不如務實向前。基於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難以推進重建,加上火險賠償的額度及可作的用途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故此在涉及宏福苑長遠住宿安排的問題上,秉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是重要的。接受政府的收購方案,對絕大多數業主而言,都是走出陰霾、積極開展新生活的寶貴機會,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安排,毫無疑問是最理性和恰當的選擇。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