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康敬、嚴少阡、沈清麗 兩會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全體會議昨日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舉行,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周霽參加香港代表團的審議。香港代表團副團長陳勇主持會議。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在發言時表示,草案內容豐富、體系完備,為香港的綠色發展帶來重大機遇。他們建議香港應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特別是在金融、科技和國際化方面,積極對接國家發展,將綠色發展融入經濟社會各領域,在實現國家「雙碳」目標的過程中貢獻香港所長,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姚祖輝代表在審議中指出,草案為香港綠色發展帶來了三重機遇。首先,草案將「雙碳」目標上升為法律制度,不僅為國家的綠色轉型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更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樹立了典範。
他認為,香港應主動對接國家戰略,在碳減排方面貢獻所長。其次,草案明確了企業的環保責任與激勵機制,堅持鼓勵為主、懲罰為輔,這為香港完善自身的企業環保法規提供了重要參考。第三,草案開放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與香港發展國際自願碳市場的方向高度契合。他建議香港未來應加強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發展碳金融、碳交易,共同推動建設大灣區統一碳市場。
陳振英代表則從金融角度分析,認為草案對香港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他指出,香港作為亞洲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其市場機制可與草案進行有效銜接。他以港交所於2022年推出的國際自願碳信用交易平台為例,該平台是全球唯一同時支持港元與人民幣結算的國際自願碳信用交易平台。市場化的碳交易機制正好契合草案中關於碳排放交易的條文,充分顯示了香港在實現「雙碳」目標中的獨特價值。
他引述多方測算指出,實現碳中和目標需要逾400萬億元人民幣的投資,認為香港可透過各類互聯互通渠道,引導全球資本支持國家的綠色轉型,促進綠色金融資源的整合運用。
為綠色低碳發展創新預留法律空間
冼漢廸代表關注法典的科技屬性。他提到,草案不僅鼓勵信息技術、數字技術、人工智能等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應用,更為綠色低碳發展的創新預留法律空間。他認為,香港正加速建設國際創科中心,未來完全可在此部法典的貫徹實施中找準定位。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發揮科研優勢,在海洋生態、氣候變化等前沿領域深化與內地的合作;二是發揮金融優勢,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為國家的生態環保項目注入動力;三是發揮聯通世界的優勢,助力國家的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方案走向國際,向世界展示中國保護生態環境的智慧與決心。
梁美芬代表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自由經濟體優勢、低稅制度及普通法專業人才等條件,應積極協助國家,特別是在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發展成具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金融中心。她強調,要透過香港的平台,讓中國作為環保大國的理念與實踐得到更好的國際推廣與實現。
港可擔當「綠色能源組織者」角色
林至頴代表則從產業轉型角度出發,認為在「雙碳」目標與生態環境保護法深入實施的大背景下,香港可從一個傳統的國際航運中心向國家綠色能源戰略的關鍵樞紐轉型升級。
他建議香港可擔當「綠色能源組織者」的角色,一方面通過將香港能源安全納入國家體系,以單列配額保障內地成品油穩定供港,守住民生底線;另一方面可依託全球領先的航運加注能力,構建「灣區生產、香港加注」的綠色甲醇、綠氫等新型燃料供應鏈,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文頴怡代表關注碳權交易的國際化路徑。她建議可利用香港平台,將內地剩餘的碳排放權放在香港出售。她希望國家未來能增撥資源,積極對接國際標準,吸引更多海外企業到香港購買中國的碳權產品,從而在國際市場中爭取訂立規則的話語權。
黃冰芬代表則聚焦大灣區的綠色協同發展,建議制定特殊的政策清單來推動都市固體廢物的循環利用,打造大灣區綠色回收產業布局。在可回收物的系統建設上,應進一步協調灣區內各城市,着力解決都市固體廢物跨境等堵點問題,協同發展綠色產業及循環再造產業,共同構建美麗灣區。
議員建議港探討發展碳排放權代幣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黃子晉 江鑫嫻、凱雷 兩會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特首政策組與國家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舉行有關國際碳市場調研座談會,聚焦探討中國參與國際碳市場建設的重要意義及指導原則,以及香港參與國際碳市場、助力國家「雙碳」目標的重要角色和作用等。特首政策組組長黃元山建議,香港推動與內地及海外碳市場在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及國際自願碳信用等方面的規則銜接與合作,促進境內外優質碳資源在港集聚與配置。多名香港立法會議員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表示,相關產業潛力巨大,建議香港應積極探討發展碳排放權代幣化,以及推動本地建築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黃元山籲促進優質碳資源在港集聚配置
與會者認為,綠色已經成為「一帶一路」的鮮明底色,中國參與國際碳市場建設意義重大,而幫助碳市場發揮金融屬性將是香港的重要角色。
黃元山認為,碳市場具有「既不只金融、也不是一般商品」的特色特性,因碳定價與供需直接受到各國環境政策、強制配額總量及核證標準的影響。香港可運用普通法制度及國際金融樞紐優勢,積極配合《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碳市場機制的發展趨勢,推動與內地及海外碳市場在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及國際自願碳信用等方面的規則銜接與合作,促進境內外優質碳資源在港集聚與配置。
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港交所的自願碳信用交易平台Core Climate,已促成多宗交易。隨着香港已通過實施《穩定幣條例》,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正大力發展數字資產交易生態,建議應積極探討發展碳排放權代幣化,讓其更易流通、普及,並融入國際市場。他同時建議香港應向國家爭取,先推動整個粵港澳大灣區攜手制訂符合內地準則、又能接軌國際的碳排放權代幣化「灣區標準」,其後再推動發展國家層面的「國標」等,更好地與國際、歐盟的碳交易市場接軌。
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香港在發展碳交易市場、擴充本地碳信用產品的種類與供應等方面有優勢。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倘能推動有關公司在香港購買碳信用,將有力促進本地碳交易市場發展。而推動本地建築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亦有利鼓勵大家在工程項目採用低碳方案等。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林曉輝表示,今次兩會他提交了相關提案,建議推進大灣區綠色金融規則銜接與標準互認。
他認為,這既是響應國家戰略、破解制度差異的現實需要,也是打通綠色資本通道、推動區域低碳轉型的核心抓手,對大灣區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金融樞紐,提升中國綠色金融國際話語權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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