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貿中心,在服務國家「雙循環」戰略中具有不可或缺的獨特作用。特區政府現有14所駐外經貿辦事處,貿發局亦有38個海外辦事處,分布於亞洲、歐洲、北美及大洋洲主要經貿樞紐。隨着「一帶一路」倡議深入推進,非洲、拉美、中東等新興市場對港資中小企吸引力日增,港企參與非盟總部建設、港口升級等近百個項目,總投資近200億美元。
然而,香港在非洲等多數國家尚未設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即使有設立,其作用及影響力亦較國家外交使領館有限,未能與國家豐富外交資源形成合力。港資企業在拓展這些政治經濟情況複雜多變的新興市場時,往往缺乏有效的官方支援渠道,在初始落地、尋找合作夥伴、應對突發事件等方面遇到較大困難。
為協助港資企業拓展新興市場、彌補香港海外經貿網絡不足,民建聯建議制定專門政策,形成優勢互補、風險共擔的新格局,形成新的貿易和投資增長點,包括:
第一,將港資企業納入為常規服務對象。建議明確涵蓋「港資企業」,使其與內地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尤其在非洲、拉美及中東國家,確保港企人身財產安全。
第二,共享官方商務網絡。建議讓港企借助國家商務平台與東道國建立聯繫,參與雙邊經貿活動,縮短市場摸索期。
第三,維護合法權益。建議港企在海外出現貿易糾紛或投資爭議時,能向當地的國家駐外使館求助,由商務參贊出面與東道國對口部門溝通,爭取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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