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人大代表將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及多部法律草案,審查「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兩者有何區別?審議和審查是人大代表行使職權的兩種法定程序,適用對象、核心功能與法律後果各有不同。審議主要針對政府工作報告、「兩高」報告、法律草案等,是代表對報告內容、工作成效、立法草案進行討論、評價並提出意見建議的過程,側重監督與評議,最終形成審議意見並作出相應決議。審查則專門針對中長期規劃綱要草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預算草案等,是代表對規劃指標、發展目標、資金安排等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審核把關的過程,審查通過後將依法批准並轉化為國家意志,具備強制執行力。簡言之,審議重在評議監督,審查重在審核批准,二者共同構成人大對國家重大事項的決策與監督。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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