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指,要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全國港澳研究會專家李曉兵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可有效解決香港社會治理領域暴露出來的短板。在實際推動方面,需要中央和港澳特別行政區同步加強。
李曉兵指出,回顧2019年及之前香港在社會治理中暴露出的諸多短板和漏洞,甚至是系統性風險、社會治理危機,具有深刻警示。正是基於這些教訓,中央從2020年開始,通過全國人大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等,在維護國家安全、落實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及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等關鍵領域,實現了重大突破。
「可以說,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在中央層面,我們已經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路徑與辦法。」李曉兵說,過去,我們較多依靠全國人大釋法,而釋法更多是救濟性、事後性、補救性的。現在,通過一系列舉措實現了前置性、預判性、先期性的制度構建,從法律制定到法律實施一體推進,從國家層面為「一國兩制」下的依法治理探索出了成熟路徑、找到了有效方法。
李曉兵指出,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層面來看,需要做的工作更多、任務更重,很多方面還要補舊賬、補短板、補功課。包括過去長期未完成的法律梳理、法律修改、法律適應性改革等工作,有的沒有真正落實,有的沒有全面推開,都必須抓緊推進、補齊到位。
提升基層治理力 做到防患未然
他表示,當前,國家層面有強大支持,特別行政區自身也具備充足資源,但由於過去長期存在的工作滯後,導致很多治理工作未能有效推進,形成了治理效能不足的問題。經歷了一系列教訓,甚至付出沉重代價後,我們更要深刻警醒,全面檢視、系統提升治理能力。要全面審視基層治理體系,切實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居安思危。特區政府必須徹底轉變過去「小政府」的思維,摒棄消極被動、事不關己的治理狀態,不能把社會治理責任完全推向社會。一旦社會調節機制失靈,就可能引發難以預料的嚴重後果,絕不能掉以輕心。
李曉兵表示,當前,香港特別行政區新一屆立法會已經順利產生,立法會整體精神面貌煥然一新,議員隊伍注入大量新血液、新力量,與特區政府形成了行政與立法良性互動、有效配合、分工協作、依法監督的良好關係,為香港實現良政善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奠定了堅實基礎。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兩會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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