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傲冬 立法會議員 民建聯秘書長
踏入三月,規管出租住宅分間單位的《簡樸房條例》正式生效,意味着困擾香港社會多年的「劣質劏房」將逐步被取締。日後的出租住宅分間單位(「簡樸房」)必須符合包括最低面積及高度、消防安全與結構安全、獨立廁所及供水、照明通風及獨立水電錶等八個居住環境標準,以往「廚廁床合一」的惡劣居住環境將全面淘汰,為改善基層市民居住環境邁出重要一步。
筆者擔任油尖旺區區議員多年,所服務的社區「劏房」林立,劣質「劏房」更不計其數。不少基層市民因經濟條件有限,加上希望居於市區以便上班及子女上學,因此「劏房」的存在有其現實需要。同時,不少「劏房」業主擔心,新規管制度會增加經營成本,從而減少供應,反而令「劏房」租金上升,最終影響租戶。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不少劣質「劏房」不僅存在「廚廁床合一」的惡劣環境,更甚的是,由於房間過度密集、缺乏足夠消防設備及安全走火通道,這些「劏房」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過去劣質「劏房」發生火災導致人命傷亡的悲劇屢見不鮮。香港有必要透過立法、實施規管制度,為全面取締劣質「劏房」訂下清晰時間表。
今次「簡樸房」規管制度並非「一刀切」取締所有「劏房」,而是設有長達4年的過渡期,讓業主或經營者有充足時間進行登記及逐步改裝單位,以符合法定要求。
首先,新制度下首年(即今年3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房屋局會推動現有「劏房」業主或經營者就其單位(不論是否合乎法例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登記,從而獲得為期3年的寬限期(即由2027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讓業主或經營者有充足時間進行改裝及申請認證,確保日後出租單位符合法定要求。
同時,出租沒有登記及認證「劏房」的刑事罪行,亦在一年後才正式生效。特區政府執法時要以民為本、情理兼備,確保住戶不會因執法而流離失所。
值得注意的是,若業主或經營者在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完成登記,不但能夠獲取3年的寬限期,而且「劏房」單位認證申請費亦能全數獲得寬免。因此,盡早登記對業主或經營者而言,更有效減省成本。
此外,房屋局將在全港設立六支區域服務隊,協助受影響住戶尋找已認證的「簡樸房」搬遷,並靈活協調過渡性房屋、單身人士宿舍、中轉房屋、臨時收容中心等資源,提供暫時安置。因此,「劏房」住戶無需過度擔憂。
生命安全遠較經營成本更重要,「劏房」業主收取租金,亦有責任為租戶提供安全的居所。所有「劏房」業主及經營者必須承擔應負的社會責任,盡早進行登記及申請認證,以獲得申請費用的寬免,並對不合規單位進行改裝。讓我們攜手同心,早日淘汰劣質「劏房」,讓基層市民在安全合適的居所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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