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指出,為吸引家族辦公室及基金落戶香港,特區政府將進一步優化稅制。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昨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一步闡釋優化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內容。他指出,優化措施涵蓋六方面,包括擴大「基金」定義、擴大基金及家控工具的合資格投資種類、撤銷現時有關附帶交易的百分之五門檻、放寬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稅待遇、放寬統一基金免稅制度的防止迂迴避稅條文,以及優化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當局目標是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計劃在2025/26課稅年度起生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
許正宇表示,香港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特區政府一直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加強香港作為主要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競爭力,相關政策卓有成效,香港在最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的「投資管理」領域中位列全球第一,亦有望在一兩年內成為全球最大的跨境財富管理中心。但特區政府留意到,基金和家族辦公室在決定落戶地點時,稅務待遇通常是考慮的一項重要因素。為進一步提升優惠稅制的吸引力和競爭力,財庫局聯同金管局、證監會及稅務局檢視有關情況,並經諮詢業界後,擬訂了一系列優化措施,涵蓋六方面。
建議撤銷附帶交易5%門檻
六方面措施(詳見附表)其中包括:擴大「基金」的定義,以涵蓋退休基金、捐款基金,以及特定的單一投資者基金,以便利更多種類的基金使用免稅制度和吸引具規模的單一投資者。當局建議擴大基金及家控工具的合資格投資種類,旨在與政府在相關領域的政策如推廣碳交易、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起相輔相成的作用。當局又建議撤銷現時有關附帶交易的5%門檻,讓基金、家控工具及其特定目的實體在透過合資格投資賺取利潤(例如通過利息收入)方面享有更大彈性。
許正宇續指,現時特定目的實體的利得稅豁免範圍相等於有關基金或家控工具持有該特定目的實體的百分率,當局建議放寬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稅待遇,不論基金或家控工具的擁有權份額,其特定目的實體均可獲全數免稅,但須遵守適用於基金的同等防止迂迴避稅條文。當局又建議放寬統一基金免稅制度的防止迂迴避稅條文,並採用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下的豁除情況,以包括屬自然人的居港者、根據統一基金免稅制度獲豁免繳付稅款的基金等;以及優化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包括取消金管局的核證規定、刪除稅制下具資格附帶權益的定義中對門檻回報率的提述等。
基金須在港每年開支逾200萬
他稱,配合落實上述多項優化措施,當局會就統一基金免稅制度訂明兩項類似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的實質活動要求,包括合資格僱員的平均人數不少於兩名,以及每年在香港招致的營運開支總額不少於200萬港元。另外,當局亦建議引入稅務申報機制,以達至有效監管並符合稅務透明化的國際標準。他強調,政府在制定機制詳情的時候,會充分考慮業界意見,盡量減輕基金和特定目的實體的合規負擔。
許正宇相信,上述優化措施能吸引更多基金及家族辦公室在香港成立及營運,為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創造更多新商機,鞏固香港作為領先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地位,尤其是有助進一步吸引區內的私募債權投資活動,並配合香港在其他領域的發展,例如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當局目標是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獲通過,有關措施可於2025/ 26課稅年度起生效。
港3380間家辦2年增逾25%
他補充,自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制度實施以來,至今已有逾680家OFC在港成立,而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實施後也有近1,500個LPF在港成立。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總值截至2024年年底超過35萬億港元,按年增加13%;另截至去年年底香港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數目已超過3,380間,兩年間增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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