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一生功過交織,既有「千古一帝」之譽,也有「暴君」之責。其中,最深入民心的暴政,相信非「焚書坑儒」莫屬。
「焚書」一事,發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當年,丞相李斯於咸陽宮宴會上提出「焚書」建議,獲秦始皇採納,下令燒毀民間「詩、書、百家語」和「非秦國史書」等藏書。
在焚書之後的第二年,兩名為始皇帝煉製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煉藥未果而逃亡。最後,始皇帝嚴查問罪,在咸陽坑殺了四百六十餘人。《史記·秦始皇本紀》載曰:
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譯文:
始皇帝聽聞二人逃跑,勃然大怒說:「我先前沒收了全天下的書,將沒用的通通燒毀。廣泛召集了大批文學、方術之士,希望由此振興太平,讓這些方士煉造仙丹尋求奇藥。如今聽說韓眾逃亡不歸,徐市等人耗費數以億計,最終也沒找到仙藥,傳來的都是互相告發謀利圖私的消息。對待盧生等人,我不但尊重,而且賞賜甚厚,如今反而誹謗我,以此加重我的失德。對於在咸陽的諸生,我派人去查問,有的人妖言惑眾,擾亂民心。」於是派遣御吏審問諸生,他們互相告發,以求解救自己。犯禁違法的有四百六十餘人,全部活埋在咸陽,讓全天下的人知道,以懲戒後人。於是益發徵調罪人徙邊。始皇帝的長子扶蘇勸諫道:「天下剛剛平定,遠方百姓尚未歸附,諸生都是誦讀詩書、師法孔子的人,如今父皇一律用重法懲處他們,兒臣擔心天下不安,望父皇明察。」始皇帝聽了很生氣,就派了扶蘇到北方上郡蒙恬軍中做監軍。
註釋:
1.奸:通「干」,《爾雅·釋言》:「干,求也。」
2.廉:《管子·正世》:「人君不廉而變。」尹知章注:「廉,察也。」
3.訞:同「妖」。
4.黔首:黑頭,代指人民。《說文》:「黔,黎也。秦謂民為黔首,謂黑色也。周謂之黎民。」
5.謫:罰罪。此指被罰戍邊的罪人。
6.集:安定。《廣韻》:「集,安也。」
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具體被提到名字者,包括侯生、韓眾、徐市、盧生等,都是韓國、齊國、燕國出身的方士,基本上無一可稱為「儒士」,但在司馬遷筆下,始皇帝的譴責對象,竟然一再變換稱呼。
最初,始皇帝譴責的是求神藥的「方士」;然後,變成「文學方術士」,方士的特徵漸被淡化;接着,又變成「諸生」,進一步強化儒者形象;最後,才借扶蘇的話,將諸生變成「皆誦法孔子」的儒生。這種偷換概念的描述手法,實在耐人尋味。
此一事件,前未見載,首出於《史記·秦始皇本紀》,不知何據。在司馬遷以前,政論家賈誼曾撰寫《新書·過秦論》,專門評論秦始皇失敗的原因。他在該文中對秦始皇焚書之事一再嚴厲批評,但對於其坑殺儒士或方士之事,全無着墨。
事實上,始皇帝並未明言「坑儒」,《史記·秦始皇本紀》也不過是隱晦地借扶蘇之口,暗指「諸生」為「儒者」。在《史記·儒林列傳》中,司馬遷寫道:「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術士。」亦很清楚說明坑殺的是「方術之士」。如果任何稍懂「文學」、「詩書」的「方術之士」都可統稱為「儒士」,大概應如朱彝尊《曝書亭集·秦始皇論》所言:「彼之所坑者,亂道之儒,而非聖人之徒也。」
不過,到了後來,愈來愈多漢臣數落前朝秦始皇的暴政,如班固《漢書·五行志》謂「燔詩書,阬儒士」,王充《論衡·謝短》「秦燔五經,坑殺儒士,五經之家所共聞也」,應劭《風俗通義·六國》「坑儒燔書以愚其黔首」,「焚書坑儒」開始同時並舉,一發不可收拾。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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