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加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3號)規定的加徵關稅措施,不加徵對原產於加拿大的油渣餅、豌豆加徵的100%關稅以及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龍蝦、蟹加徵的25%關稅。
本次中加調整雙邊加徵關稅措施,有利於深化中加經貿合作,推動中加經貿關係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之袁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