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立本)對於市民遇上交通意外時應如何正確處理,受訪警員提醒首要保持冷靜,切勿因發生車禍而慌亂;若是駕駛者發生車禍時,謹記不要第一時間下車查看情況,先停一停、想一想,看一看現場環境,盡量到防護欄等安全區域避險;如果發現現場路面情況危險,無法離開車輛,便應該留在車廂內等待警察到場協助,波哥說:「因為車輛本身有安全帶,也能承受一定的撞擊力,萬不得已時,留在車內是合理的選擇,當然能走到遠離車流的安全區域是最好的。」
若市民駕車路過發現路上發生交通意外時,千萬不要即時急剎停車,應該先觀察倒後視鏡及側鏡了解後方車輛速度情況,同時減慢自身車速及打起「死火燈」作警示,提醒後方駕駛者,然後才慢慢減速靠近車禍現場,查看事主是否需要幫助。如果事主表示不需要幫助,可以繼續行駛離開,若事主表示需要幫助,市民便要在確保自身安全下,提供幫助包括代為報警。
報警者宜以標誌性建築交代方位
警員提醒,市民在報警時需要清楚交代意外現場位置,但很多時在高速公路上難以即時確定具體位置,包括尋找燈柱編號標識等,「市民可以善用手機上網搜尋自己定位,以及向報案中心說明現場看到附近有什麼標誌性建築物,盡量給警方提供明確位置信息,方便救援人員快速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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