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方案,未有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並不在政府收購業權的計劃之內。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接受大文集團專訪時重申,宏志閣樓宇結構仍然完好,適宜繼續居住,亦有部分業主清楚表明「想回去住」,因此基於尊重私有產權而沒有把宏志閣納入收購方案中。
黃偉綸:宏志閣業主願續居原址
惟他指出,若有逾半數宏志閣業主有意向特區政府出售業權,政府樂意與他們商討。
黃偉綸指出,雖然目前未掌握實數,但不少宏志閣業主均表明欲繼續居於原有單位,「政府的看法是,如果只是小部分(宏志閣)業主願意出售業權給政府,那麼買這部分業權未必是明智做法,因仍然解決不了如公共空間、大廈公契及地契等種種問題。」
他提到,若宏志閣業主有高度共識,至少逾半數業主希望出售業權,政府是樂意商討。解說專隊稍後亦會接觸宏志閣的業主,了解他們對收購業權的意願,但需要一點時間。
黃偉綸昨日亦於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出,如果政府只能成功收購宏志閣零星單位,對解決大廈公契及公共空間等問題無實質幫助。他指出,現時亦無法例適用於解決收購宏志閣的問題,如最終將其納入收購方案,料要透過立法處理。
他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倘政府一併收購宏志閣,料涉及額外約9億元公帑。
●香港文匯報記者 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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