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的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公布宏福苑火災受影響居民的長遠安置方案:特區政府將動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28億元及約40億元公帑,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A至G座七幢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未補及已補地價單位收購呎價分別為8,000元及10,500元,較香港測量師學會估價高約三分之一,每戶可獲約344.8萬元至507.1萬元不等,預計今年第三季發放款項。選擇「樓換樓」的業主,將獲發等值於原單位價值的「樓換樓券」,購買新單位時按「多除少補」處理差額。政府同時推出「特設銷售計劃」,提供房委會及房協的資助房屋單位供業主選擇,合共有10個項目3,900個單位,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者可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業主須於今年8月31日前確認意向。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千尋
黃偉綸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行政長官在火災後即時帶領政府團隊全速推展各項支援及善後工作,提供包括現金、物資和臨時住宿安排,解決受災家庭生活上即時面對的問題,而政府成立的「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至今亦發放多項補助,政府還做了多項寬免,包括寬免稅款和差餉、代繳地租等,而早前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受影響業主對長遠居住安排的初步意願,而政府經參考後,決定提出以收購方式處理七座受災樓宇的業權安排。
他強調,若政府不介入,宏福苑業主的單位難有買家購買,多年投入資金或化為烏有,而政府訂價時主要考慮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並面對生活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他並形容宏福苑火災規模及影響前所未有,政府為「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作出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相信收購價可讓受災家庭基本上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未補及已補地價單位的收購實用呎價分別為8,000元及10,500元,全數收購總成本約68億元,當中宏福苑援助基金可承擔28億元,故需投入40億元公帑,部分資金日後有機會透過保險賠償追回,因政府成為業權人後變為受保人,但有關法律程序及處理時間較複雜,且存在不確定性。至於會否再募捐,他則指社會捐款未停止,援助基金繼續接受捐贈,惟隨時間推移捐款額或逐漸減少,資金缺口仍需公帑補足。
如選收取現金 款項第三季發放
政府期望今年5月至6月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其後約3個月內即今年第三季,向選擇收取現金的居民發放款項。黃偉綸表示透過立法收回業權非現階段焦點,但問題若長時間無法解決,或需研究相關可能性,但強調重視私有產權,只有在極特殊情況下才考慮採取強制手段。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明白不少宏福苑居民冀盡快購置長遠居所,出售業權的業主除可自行選購私樓外,政府推出「特設銷售計劃」,房委會及房協將在8個原有發展項目預留2,400個單位,另為回應部分居民原區重置訴求,計劃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1,500個居屋單位,合共提供3,900個單位供業主選購(見表),當中九龍灣盛緻苑最快今年第四季入伙,頌雅路西新項目則要2029年才入伙。
「特設銷售」6月底前簽約可首批揀樓
特設銷售計劃預計今年9月開始揀樓,6月30日前作決定並與政府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業主將劃為首批揀樓者,以抽籤方式決定先後次序,7月1日至8月31日簽約則屬第二批,待首批完成揀樓後再安排。業主可按需要選擇同區或跨區項目,政府收購價足以購買大部分供選擇的單位,若選擇啟德啟陽苑等市區核心地段,價格較高,房協單位內部裝修及配套較完善,價格亦較高,業主可決定是否補貼或調整面積。
她透露,約有1,180戶業主表示有需要或有意購買政府資助房屋,計劃單位供應約為需求的三倍,可提供較充裕選擇。
須8月31日或之前確認意向
對不希望處理大額現金、傾向直接換樓的業主,政府會發放「樓換樓券」,價值相等於其宏福苑單位的收購金額,作為日後購買房委會或房協單位的「可用金額」,若所選單位價格高於「可用金額」,業主需補差額,價格較低則可取回差額,整體按「多除少補」處理。
黃偉綸強調,無論選擇現金或「樓換樓」,業主須於8月31日或之前確認意向,逾期不再適用相關安排,希望受影響居民看到方案對其有利,建議認真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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