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公布大埔宏福苑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為受影響業主提供了一條清晰明確且具盼望的重建家園之路。面對七座樓宇結構嚴重受損、修復不符成本效益、市場機制完全失效的困境,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情、理、法兼備,其涵蓋的現金收購業權、「樓換樓」、優先選購資助房屋等一系列選項,既體現了對業主和居民的深切關懷與意願尊重,回應盡快解決長遠安置問題的訴求,亦在妥善運用公帑責任與社會公平之間取得良好平衡,是在現實條件下最可行、最全面、最具人情味的選擇,讓業主「有得揀」,讓未來有希望,值得社會支持肯定,以助居民早日重建家園,重拾安居生活。
特區政府提出的收購價,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較測量師學會早前的估算高出約三成。這並非單純的市場交易,而是帶有恩恤性質的社會援助。正如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所言,居民痛失家園,生活面臨重大困難,值得社會理解與支持。特區政府以高於市場估算的價格收購,正是要在「法」與「理」之外,注入「情」的元素,讓居民能夠在失去家園後,仍有能力在市場上覓得安身之所。
同時,方案提供多種選擇,讓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作出決定。接受現金收購的業主,可自行置業,彈性最大,亦能最快重新出發;若不想處理大額現金,則可選擇「樓換樓」,透過「特設銷售計劃」購買房委會或房協的新建資助單位,價差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而且,「特設銷售計劃」提供近4,000個單位,涵蓋九龍灣、錦田、東涌、啟德、將軍澳以至大埔原區的新建居屋,最快的單位預計可於今年第四季入伙,讓居民有機會在原區或鄰近區域重置家園。當中,大埔頌雅路西將新建1,500個單位,主要提供與宏福苑面積相若的400多方呎單位,回應居民希望原區安置的訴求。
方案的多元選項設計既照顧到不同家庭的需要,避免「一刀切」,真正讓業主「有得揀」,而且彈性與效率兼備,同時更體現出以人為本、以情為先的規劃思維,展現特區政府在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政策上,對居民不僅有「量」的滿足,更具「質」關懷。
至於特區政府在揀樓次序上採取「先到先得」原則,愈早接受收購,愈早揀樓,這安排既符合高效理念,也給予業主清晰的誘因,避免因猶豫不決而錯失心儀單位。畢竟單位的坐向、樓層、位置各有不同,半年考慮期雖不算長,但足以讓業主與家人商量、諮詢專業意見、了解各選項的細節。特區政府亦已成立逾百人的「解說專隊」,以「一戶一社工」模式提供個別諮詢,協助業主作出知情選擇。這不僅是程序上的支援,更是情感上的陪伴。
有意見質疑特區政府的方案「浪費公帑」,將其形容為「納稅人派錢」,甚至以「災民發達」等冷血言論抹黑,更謔稱「等看集體縱火」,這不但是對居民傷痛的二次傷害,更是對文明社會底線的踐踏。事實上,受災樓宇經專業評估已屬「內傷嚴重」,修復不具成本效益,市場上亦無私人發展商願意接手。若特區政府袖手旁觀,災民將陷入負資產與無家可歸的雙重困境。特區政府主動介入,既是對基本社會保障責任的履行,亦是以公權力化解市場失靈的必要舉措。所謂「溢價」,實質是讓災民在災後能保有最基本的生活尊嚴,絕非圖利之舉。
此外,有意見質疑,宏福苑業主優先選購居屋,會影響其他輪候市民的機會。事實上,未來五年居屋供應量預計近5.9萬個,較本屆政府上任時增加近五成;每年推售單位亦由約4,000伙增至約9,000伙,未來更將達1.2萬伙。在供應持續上升的背景下,「特設銷售計劃」所佔比例有限,對整體市場影響輕微。將災民優先安置扭曲為「插隊」,既不符事實,亦缺乏同理心。一個文明的社會,理應以關愛互助的態度和方式支援幫助受災難影響的人,而決非對其惡意排擠。
對於絕少部分業主堅持「原址重建」,雖可理解其情感寄託,但不可忽視的現實是,重建需時至少九至十年,對年長業主而言,時間成本遠高於金錢。特區政府的收購期限設於8月底,意味着業主必須在半年內作出決定,若然錯過這次機會,未來面對的將是無價無市的業權枷鎖,與持續的居住不確定性。與其等待一個遙不可及的家園,不如接受現行方案,利用收購款項盡快安居。
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H座宏志閣,特區政府選擇暫不納入收購範圍,是對私有產權的尊重,亦是法律上的必要謹慎。若特區政府強行收購完好樓宇,不僅可能面臨司法覆核風險,亦會引發對公權力界限的質疑。然而,特區政府亦表明,若業主達成高度共識,願意集體出售,特區政府樂意探討可能性。這為宏志閣業主留下自主決策的空間。未來涉及公契、地契、物業管理等問題,確實複雜,但正因如此,更需要業主之間理性溝通、權衡利弊,作出最符合集體利益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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